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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2-0029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3-24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8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知保函〔2022〕317号 发布日期: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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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8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3-31  浏览次数:-

粤市监知保函〔2022〕317号

省发展改革委:

  欧壮喆委员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2038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一)全面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拓展智能审批应用场景,依托“一网通办”“指尖办”“微信办”、政务服务一体机等多模式申办,通过便捷录入、智能核验、人工复核等,实现规范高效、安全可信的智能审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粤港澳市场主体登记规则衔接,在深圳率先创设除名、依职权注销、歇业登记等制度,探索企业强制注销等退出方式。深圳、东莞、广州南沙等地先行试点香港投资者简化版公证文书,深圳、珠海等地创新粤港澳“注册易”服务,推动登记注册服务一体化,实现服务前移、跨境办理。

  (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2021年7月1日起,将523项涉企经营许可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在全省范围分类推进改革,进一步加大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力度,直接取消审批72项、审批改为备案15项、实行告知承诺59项、优化审批服务377项。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相关业务217.03万笔,精简材料15.35%、压缩时限79.56%、减少跑动98.82%,惠及企业97.80万户,切实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试点“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搭建数据共享、协同联动的审批服务平台,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市开展试点,对占企业业务办理量85%以上的30个办证事项实行“灵活组合、一表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目前业务办理量超过9.8万笔,申请材料压减50%,办理时限压缩70%,相关许可信息可通过营业执照二维码统一查询,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执法力度。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实施了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多方面、多维度大力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实,依法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伪造和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等行为,全省立案32宗,行政处罚17宗。

  (二)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放管服”工作,开展多层次培训,促进行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一是组织新进专利代理师基础技能培训工作,2021年分别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五个地市共举办了6场为期两天的新进专利代理师基础技能培训班,线上线下合共培训两千人次。二是组织知识产权业界专家通过《高价值专利申请分级代理工作指引》相关解读及具体案例分析等内容,成功举办首站高质量专利申请分级代理工作培训。三是分别在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江门、茂名六个地市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千名知识产权代理人才培育项目实务技能线下培训班”,共吸引近1500名学员参与培训。

  (三)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牵头起草《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已完成两次审议。深入推进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示范建设,2021年全省查办各类专利案件6965宗,其中专利侵权纠纷6754宗。制定出台《直播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广东省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6月签署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1家单位《关于强化广东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备忘录》(粤高法〔2021〕31号),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协作机制。我省率先建立专利侵权判定技术支撑机制、中山市构建行政裁决案件多元化“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深圳市发布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等三项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工作经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司法部联合推介。2021年4月,我省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20年度专利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商标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各1宗,1宗案卷被评为2020年度案卷评查优秀案例。

  三、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力度

  (一)严格依法查处垄断行为。开展了原料药、混凝土、饲料、机动车、泥头车、互联网等行业市场主体垄断调查,查处惠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茂名市混凝土企业案件,处罚金额约941万元。在规范行政权力滥用方面,开展印章、屠宰、医保、校服、交通、公安、学生饮用奶等涉及民生、社会重点关注领域的反行政权力滥用案件调查。公布普宁市教育局、深圳市交通局、深圳市交通警察局滥用行政权力案件查办情况。加强平台经济监管,召开省内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相关问题。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建立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机制,加强反垄断合规辅导,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二)推动公平竞争政策深入实施。一是积极构建竞争政策运行机制。广东省政府在今年2月份制定实施了《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实施方案》,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作出明确部署。广东省政府批准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包含行政和司法机关在内共24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广东省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联合通报、联合执法、重大案件通报等机制,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增强制度保障。我局向广东省司法厅报送了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的草案建议稿,加快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地方立法进程。二是大力整治市场竞争秩序。分别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从事商业活动牟利、防疫防控物资出口企业、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保健食品行业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788家,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案件272宗、罚没1847万元;检查防疫物资出口企业570家;查办医美行业相关案件8宗,罚没113万元;立案查处“保健”和中医药领域虚假宣传行为16宗,罚没273万元。三是着力治理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乱象。建立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监测机制,推行“全网智能监测、重点线索分析、线上证据固化、在线数据提取、司法鉴定固证、线下核查处置”六步工作法,线上线下同步打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联合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开展治理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工作实施方案》,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平台和相关经营者。专门开展了针对平台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双随机抽查,抽查平台108家。2021年共立案查处互联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领域仿冒混淆、刷单炒信、商业诋毁、网络新型等不正当竞争案件94宗,罚没731.3万元。四是推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发布了《关于经营者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指引》以及《商务合作保密协议》《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三份参考文本,组织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工作站、联系点等,开展广东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需求的专项调研,深入对接企业需求,搭建执法和服务的平台。目前,全省共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示范基地等58个,指导创建示范企业75家。加大商业秘密执法力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通知和查办商业秘密案件执法指引,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完善相互移交机制,切实发挥商业秘密行政保护作用。2021年全省系统立案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3宗,结案7宗,罚没金额129万元。立项起草《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园区)建设规范》广东省地方标准,发布2020年度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大事件,与省科技厅、公安厅、司法厅、法院、检察院以及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仲裁委建立了联合会商机制,加强行政与司法的协同保护,推动形成大保护格局。五是营造公平竞争良好氛围。多次召集电商平台、直销、保健食品等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召开座谈或告诫会,定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普法宣传,公布了2020年全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账单和十大典型案例,发布12个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指导性案例,在线上线下同步举行“广东省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讲堂”活动。2021年,全系统共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宣讲、培训、合规指导等1436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统筹推进“证照分离”与“一照通行”改革,促进企业开办更加便利,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二是持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格局。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强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全面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有关专项行动,加强专业市场、展会、电商、中小企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知识产权治理。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无资质专利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继续强化反垄断执法,加强平台企业监管,重点查处涉及民生和公用事业领域等市场主体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市场垄断;规制医药、建筑、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防止行政垄断,持续净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竞争执法办案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查办一批重点案件,提高法律震慑力。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力度,争创国家商业秘密保护试点示范,制定完善地方标准,开展对中小企业和出口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援助。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市场主体竞争规则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局面,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知文,020-3883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