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广函〔2022〕327号
省农业农村厅:
叶东文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推动农产品直播带货快速发展的提案》(第2022022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部署推动。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监管理念。及时转发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市监广〔2020〕651号),并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工作要求,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网络直播经营各类主体的监管,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农产品直播营销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网络直播营销业态健康发展,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行“12315进网络交易平台”活动,积极与各大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搭建起便捷的消费投诉处理渠道,指导督促落实平台责任,规范内部管理,提升诚信经营意识,主动、快速化解消费纠纷。2021年,收到关于“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品”“未按约定购买的质量和数量发货、货不对板、退货退款难”“售后服务质量差、出现破损”“商家跑路、预付款退款难”等有关直播营销经营活动的投诉举报14992件。其中接收投诉12409件,投诉按时办结率99.27%;接收举报2583件,举报按时核查率96%,其他仍在督办中。
(三)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强化直播营销和网络交易监管。按照《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广告法》《商标法》《专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广东省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中侵犯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低价倾销、价格欺诈、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6.82万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710条,责令整改网站1422个次,已提请关闭网站55个,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169个次,查处电子商务平台未履行平台义务案件3件,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履行市场主体公示义务案件38件,查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45件,查处互联网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27件,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730件,查处其他违法违规案件290件,罚没款844.96万元。其中,查处涉农违法广告案件14件、罚没金额6.63万元。
(四)推动农业标准,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助力脱贫攻坚。依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规定,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实施“标准化+”行动,充分履行标准化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支持配合农业农村厅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全省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在试点示范项目的立项中优先支持有效带动地方经济增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试点示范项目,使试点示范项目重点服务于当地脱贫攻坚任务,突出标准化工作对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在农业领域,项目类型逐渐从传统的种养殖项目,拓展到具有明显产业协同发展效应的高效循环农业、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领域,并与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城镇化等国家宏观战略进一步结合,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以广东省蜜柚种植标准化示范区为例,该项目落户于我省梅州市的一个对口扶贫点——漳北村。目前通过制定并实施标准,实现了标准化管理,提升柚子品质和产量,提高了收益,为当地提供了就业岗位,有效拓展了销路,增强了经营主体带贫致富能力,有效助力当地脱贫攻坚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配合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主播对农产品的恶意炒作及主播带劣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切实履行标准化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支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动电子商务行业标准化工作。支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制定电子商务行业相关技术标准,鼓励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电子商务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相应的地方标准,进一步夯实电子商务产业标准化管理的技术基础。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农产品直播营销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倡导行业自律,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参与净化农产品直播环境,共同维护良好农产品网络生态。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冉宗权,电话:3883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