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科信函〔2022〕300号
省政府办公厅:
民建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务数据回流,支持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提案》(第2022007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赞同民建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完善数据共享制度,鼓励和规范区(县)镇(乡)级政府循数决策、循数治理”的相关建议。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支撑。
一、不断夯实数据资源共享支撑能力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自组建以来,以整合业务系统为导向,以提升数据质量为主线,深入开展数据治理,分步推进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数据融合,逐步构建统一完善的市场监管数据资源池,持续优化市场监管数据资源编目挂接、整合共享,基于省政务云平台横向打通各业务领域间信息壁垒,纵向构建省、市、区、县上下联动的信息资源通路,实现各部门间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交互。目前,我局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共享,共发布信息类314项,共享交换数据总量数超过15亿条,数据挂接率100%。
二、持续推进企业信息公示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函〔2016〕389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省内涉企业信息归集和共享共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落实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经营信息、监管信息和联合惩戒等信息归集与公示。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实现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双告知”以及经营异常名录等信用惩戒信息实时交换,打破信息“孤岛”。社会公众可免费查阅市场主体公示信息,降低了市场交易风险和社会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积极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为我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整体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少数信息如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因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暂无法实现无条件共享。下一步,我们将及时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反馈相关问题,积极推动法规政策的修订完善。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志宇,020-38835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