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标准函〔2022〕308号
省农业农村厅: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农业发展的提案》(第2022005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推动制定了符合广东实际的标准化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标准化条例》,于2020年10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了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职责,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为推动生态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二是发布《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每年开展两次省级地方标准征集工作,高度重视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生态农业发展整体规划提出的地方标准立项建议。批准发布《杉木丰产林培育技术规程》(DB44/T 778-2021)、《大口黑鲈养殖技术规范》(DB44/T 2300-2021)、《蓝银叶金合欢栽培技术规程》(DB44/T 2343-2021)等60项地方标准。
(二)实施“标准化+”行动,助推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成立广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9)、广东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48),集合行业专家人才,为生态农业的标准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制定适合生态农业发展的团体标准。
(三)持续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带动生态农业提质增效。根据北部生态发展区的自然气候、地理环境以及特色优势产业格局,建设岭南果蔬、茶叶、水稻、南药、禽畜和水产等26个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开展高科技、高品质、高附加值的生态农业体系研究和标准研制,总结提炼经验并辐射推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发挥好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技术支撑作用,支撑标准体系研究和重点领域标准研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生态农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主导和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科研成果和成熟技术转化为标准,增强标准服务供给能力。在生态农业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培育以标准化带动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加快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农业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雷舜,020-3883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