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标准函〔2022〕28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胡旭兰代表提出了关于提请省从立法层面研究制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条例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赞同胡旭兰代表提出关于制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条例的建议。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实施“标准化+”行动,充分履行标准化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健全物业管理标准体系,助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标准化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融合引领和激励机制。根据新时代、新要求及新业态发展的趋势,结合广东省标准化改革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广东省标准化条例》,明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标准化工作融合引领和激励机制,改善标准供给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为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标准体系提供更坚实的法制保障。二是加大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力度。发布《广东省标准化战略资金管理细则》,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三是建立完善物业管理标准体系。目前在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上已查询到国家标准《社区服务指南 第9部分 物业服务》(GB/T 20647.9-2006),对物业管理的涉及的物业服务组织、制度建设、服务资源、服务质量评价和改进等相关内容提供了指引。我省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行细化,批准发布《物业服务 办公楼服务规范》(DB44/T 1517-2015)、《物业服务 档案管理规范》(DB44/T 1315-2014)、《物业服务 清洁检查规范》(DB44/T 1047-2012)、《物业服务 绿化养护检查规范》(DB44/T 1049-2012)、《物业服务 绿化养护检查规范》(DB44/T 1049-2012)、《物业服务 应急管理规范》(DB44/T 1048-2012)6项地方标准。各地市因地制宜制定市级地方标准,如深圳市发布《物业服务要求 商务写字楼》(DB4403/T 12-2019)等5项市级地方标准、广州市发布《物业服务 第2部分:住宅小区》(DB4401/T 100.2-2020)、佛山市发布《住宅物业服务品质分级规范》(DB4406/T 10-2021)东莞市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物业服务与评价规范》(DB4419/T 2-2021)、河源市发布《河源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4416/T 3-2020)(标准文本下载地址:http://dbba.sacinfo.org.cn/),批准立项《文博类物业服务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化标准在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行业创新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广东省高校后勤协会等团体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T/GDGX 0001-2022《高校物业服务费用测算及基本人员配置规范》等12项团体标准、Q/GDZH 001-2021《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等51项企业标准,提升物业管理机构服务质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强化标准化技术支撑。批准成立广东省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64),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和人才优势,围绕物业服务标准化发展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议,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术语》《物业服务顾客满意度测评》《物业服务安全与应急处置》《机关办公区域物业监管评价规范》4项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技术审查、标准宣贯、人员培训等工作,为建立完善物业管理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推进行业标准化进程。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物业服务相关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实施工作,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行为,鼓励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制修订,助推物业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能力。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叶秋仪,020-3883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