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认监函〔2022〕231号
省农业农村厅: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支持粤北地区加强畜禽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提案》(第2022000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赞同民革广东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支持粤北地区加强畜禽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支持有机肥标准化、优质化建设,积极推行绿色有机认证。
近年来,我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依职权推进绿色标准、绿色服务建设,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广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一、基本情况
(一)配合行业部门制定推广地方标准,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管理的技术基础。依据《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推动开展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一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发布了DB44/T 1947-2016《固定污染源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法技术要求》、DB44/T 2276-2021《稻田土壤镉、铅、汞、砷、铬钝化调理技术规范》、DB44/T 2278-2021《重金属污染稻田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指南》、DB44/T 2263.1-2020《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总则》、DB44/T 2263.2-2020《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风险评价》、DB44/T 2263.3-2020《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 安全利用技术》等10项地方标准。二是立项推动《镉污染稻田东南景天与豆科作物间作冬种修复技术规程》《铬污染农田水稻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规范化管理指南》等6项地方标准制定。三是快速立项并批准尾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制定计划,批准立项《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共同研究编制,并已形成初稿。
(二)推动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助力农业农村绿色转型和乡村振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农食产品绿色/有机产品认证。鼓励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向乡村地区拓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检测认证服务。动员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良好农业规范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提升农食产品生产、加工质量。鼓励支持农食产品实施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推动农食产品品牌建设,提升优质农食产品附加值,拓展农产品内外销市场。目前,全省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或组织中,共3253家组织获得3304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0家组织获203张良好农业规范证书,481家组织获得763张绿色食品认证证书,556家组织获得786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标准化、质量认证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支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标准,鼓励支持相关单位及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与实施。支持检测认证机构及农业农村有关组织积极开展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助力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广东建设。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田泽维,020-38835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