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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2-0015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2-24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竞争函〔2022〕166号 发布日期: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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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2-25  浏览次数:-

粤市监竞争函〔2022〕166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谢宏琴代表提出了关于合理开展课后“5+2”服务的建议(第1130号),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谢宏琴代表的建议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安全成长、减轻家长教育负担、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确保“双减”政策有效落实等方面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目前,课后服务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由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依法自主制定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巡查抽查、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提醒告诫、教育引导等多种方式规范课后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以监护人签订的托管服务委托协议为基础,维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服务机构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同时,进一步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收费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庆光,020-3883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