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竞争函〔2022〕165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谢志岿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中央有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政策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谢志岿代表提出的建议对于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安全成长、减轻家长教育负担、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确保“双减”政策的有效落实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精神,目前我省课后服务根据服务性质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巡查抽查、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提醒告诫、教育引导等多种方式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有关学校、服务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严肃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庆光,020-3883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