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竞争函〔2022〕163号
省商务厅:
黄小彪等委员提出的《关于疫情背景下进一步稳定外资企业供应链的提案》(第2022067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外资企业供应链上的工作情况
2021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局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管,不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为外资企业供应链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一是加强口岸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2021年以来,开展了“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物流环节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据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533人次,检查了532家单位,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9宗。二是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会同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22〕2号),全面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查处。充分发挥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企业有关进出口环节乱收费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协同配合。积极配合口岸主管部门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共同督促口岸相关经营企业切实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提案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好的供应链安全保障”的有关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进出口环节收费检查,依法查处口岸相关经营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落实口岸收费明码标价,配合口岸主管部门推进口岸相关经营企业规范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三是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垄断行为线索的收集,配合我局开展反垄断调查。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涛,38835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