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法函〔2021〕1105号
佘京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司法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实施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您提出关于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议,切合实际,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近年来,为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19年5月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一)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形成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并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二是规范全过程记录。制定市场监管各领域音像记录指引并印发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切实做好执法硬件配备工作。根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有关要求,建设行政执法可用的询问室和听证室。梳理形成《执法专用装备项目清单》,统一配备执法装备和耗材,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各执法机构均指定了专用的音像记录信息存储器,并指定专人管理。四是规范执法用语。制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执法规范用语和音像记录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使用规范文明执法语言。
(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做好事前公示。认真核对我局基本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等,并按要求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中,我局执法人员做到全程佩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信息。认真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申请表格并制作示范文本纸质宣传册,制作窗口人员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确窗口岗位职责、窗口值班人员信息、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在我局政务服务大厅的企业登记受理、咨询窗口摆放,方便办事公众查阅。三是落实事后公开。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及时将各类行政执法结果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四是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试行办法》。
(三)实施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不同行政执法类别的法制审核范围,并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二是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三是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审核机构、审核时间、审核材料等。四是配强法制审核人员。鼓励和支持法制审核人员加强学习,及时更新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强化法制监督与指导能力。五是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法学专家和律师担任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保障法制审核工作有效开展。
二、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根据《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我局于2019年12月25日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了1085项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范围、种类、幅度裁量的具体情形,再次强调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依法、合理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案卷评查是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的重要方式,也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的要求,机构改革后,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创新评查方式,既履行了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又为全系统执法人员相互切磋、交流探讨、学习提升提供了平台,有效提升综合执法能力。2020年,结合市场监管总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部署,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派出两个评查组抽查了韶关、河源、梅州、清远4个地级市市场监管局及其下辖的部分县、区局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案卷、召开现场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调查了解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工作情况。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发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并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突出问题导向,看单抓药,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全力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部署,省司法厅起草了《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防范行政执法“一刀切”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印发。该指导意见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行政执法免责清单制度,要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定职权,制定本部门免责清单。免责清单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外公布,细化“违法行为轻微”“初次违法”“危害后果(没有/轻微)”“主观过错”等具体适用情形。目前,我局正在进行制定免责清单的前期准备工作。待上述意见印发后,适时出台我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免责清单,切实加强对行政处罚的源头治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