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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1-0071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6-03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粤市监知保函〔2021〕622号 发布日期: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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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6-23  浏览次数:-

   粤市监知保函〔2021〕622号

叶德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知名品牌商标保护的提案》(第2021009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

  叶德林委员关于加强知名品牌商标保护的问题认识深刻到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一)关于立法不完善的问题。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体系下,知识产权的客体主要包括商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地理标志、作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散见于《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单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产权各项客体在行政执法保护、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方面存在条块割裂、保护标准不统一、衔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二)关于企业维权难度大、维权成本高、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存在取证难、维权成本高、侵权惩戒力度不强等问题。由于知识产权属于私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举证责任主要由权利人承担,但侵权行为的发生往往具有隐蔽性,存在权利人取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等问题。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存在因侵权惩戒力度不强而无法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问题。在执法实践中,对不同客体予以保护依据的法律规范各不相同,导致一系列问题出现,如侵权行为违法经营额计算标准不统一等,影响了机构改革职能融合、工作效能提升。上述问题,直接影响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的积极性,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近年我省商标行政保护及知名品牌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以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2020年,广东省商标注册量107.99万件,商标有效注册量543.00万件,居全国首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1448件,同比增长2.48%;全省每万户市场主体的平均有效商标拥有量为3921.00件,比上年同期提高348.77件。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入开知识产权执法“铁拳”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2019-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641宗,罚没款8936.6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89宗,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如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广东邑铠盾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伪劣“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案,查获假冒“飘安”注册商标的假冒伪劣口罩3.9万只,该案入选市场监管总局打击防疫用品典型案例;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深圳市罗湖区秋利商行销售假冒LV、GUCCI、HERMES、ROLEX等国际知名注册商标皮具、手表等商品案,涉案货值达3078.02万元;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假冒ESTEE LAVDERA等化妆品注册商标案,查获涉案化妆品共40个品种约15.09万瓶、内外包装材料共61个品种约55.64万件,涉案货值约5300万元,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广州市局组织查办的“麦吉”商标侵权系列案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商标典型案例。充分运用驰名商标保护手段,加大对知名品牌保护,截至2021年,我省累计已获批驰名商标780多件,并对获批驰名商标予以及时保护、重点保护,充分发挥驰名商标保护在加快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0年4月,我局建设的广东商标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平台上线运行,该平台是我国首个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建设的商标信息化服务载体,提供法律法规指引资料查询、企业自有商标管理、状态查询、预警、投诉等个性化服务,可成为广大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具助手,协助企业监测商标恶意申请行为和及时采取商标异议等维权手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广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强商标特别是高知名度商标行政保护工作。结合叶德林委员的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知名品牌商标行政保护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进程。加快完成《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起草、调研、论证及提请审查相关任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加强地方知识产权立法,努力解决在行政执法保护、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方面存在条块割裂、保护标准不统一、衔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二是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品牌产品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商标执法办案工作,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网络销售等环节,加大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等严重侵权行为的办案业务指导力度,依法严厉惩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发保函字〔2019〕229号)有关要求,加大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对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及时保护,对有行政保护记录的予以援引保护和重点保护。在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中将驰名商标保护作为执法重点,指导各市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积极为驰名商标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加强知名品牌行政执法保护力度。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依托各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大要案件的组织查办和督办力度;探索与省法院等司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协调;深化粤港澳、泛珠三角、粤桂琼等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加强行政保护信息交流和办案协作。

  四是加强知名品牌商标保护社会共治。支持广东商标协会组织建立的商标维权援助中心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帮助广东企业特别是高知名度企业享受到快速、便利、高效的商标维权援助公共服务,降低商标维权成本。继续指导广东商标协会开展重点商标名录有关工作,完善《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及时更新和向社会公示名录,并将名录抄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级司法部门,依法强化高知名度商标保护。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知文,020-3883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