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网监函〔2021〕708号
陈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施行统一管理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总工会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建议分析了当前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的难题,提出了对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加强统一管理的意见,对进一步推动城市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的管理具有很强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7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我省快递企业由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主管,快递行业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内部管理制度已比较完善。从您在建议中指出“众包骑手无法专职归属于某一家企业,可在多家快递、外卖平台进行骑手注册抢单,平台与众包骑手签订的是劳务协议,而非劳务合同”的情况可以看出,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属于典型的依托分享经济平台产生的去雇主化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与平台企业之间并非传统劳动关系,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这类用工新模式并没有相关的规范,无法适用传统的劳动保护措施,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相关权益也难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下面就您提出的对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加强统一管理的建议逐一回应。
一、关于设立准入门槛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粤食药监局食营〔2016〕28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经营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并按照以下要求从事送餐活动:(一)建立并执行送餐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送餐人员应按规定取得健康证明。”因此,送餐外卖骑手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平台企业应当检查送餐外卖骑手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
二、关于建立众包骑手数据库
据了解,由于平台企业需要为骑手提供在线配送系统(即骑手接单APP),在注册登录APP时,平台企业依据国家网信办《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收集骑手相关维度的资料,比如身份证信息、健康证信息等。因此,平台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起骑手数据库,以方便今后与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数据对接。
目前,我省已形成平台企业与公安机关信息核查反馈机制。即快递、外卖平台企业或外卖配送企业收集所属骑手个人信息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犯罪记录核查申请,公安机关依据企业申请,及时核查并书面反馈企业。
三、关于研究制定适用于新业态从业者的社会保险制度
为适应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要求,我省不断规范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
(一)不断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机制。我省新业态从业人员既可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民医保;持有我省居住证的非户籍新业态从业人员,可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同等财政补助;在本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医保,享受与户籍地居民同等的参保权利和同等的财政补助政策。跨省和省内不同地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累计计算,实现跨省和省内职工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维护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合法权益。2015年我省建立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9年,率先实现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我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直接结算,切实减轻参保人异地就医垫支跑腿问题。
您提出的“医疗保险在现行居民社会保险基础上改造提升,由企业和从业者共同分担费用”建议,主要涉及国家层面对居民医保制度的顶层设计,我省无权制定。
(二)鼓励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近年来,我省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和引导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2021年4月,我省出台《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粤人社规〔2021〕5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全面拓宽新业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渠道,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户籍参保门槛,取消外省籍和本省跨市流动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等限制条件,促进包括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截至2020年12月底,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3931.82万人,其中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达405.6万人。
(三)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2020年12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55号),率先将网约车司机、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规定平台企业可自愿选择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与其他职工同等享受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我省将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努力解决好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
四、关于统一进行入职培训
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修订版)第十三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委托送餐单位送餐的,送餐单位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培训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因此,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是外卖平台企业的法定义务。据了解,众包骑手主要在众包平台上进行线上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任务。为了帮助骑手提升跑单能力和效率,了解跑单规则,平台企业在APP端设有不同主题的线上和线下培训,包含服务规范、接单流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供专送和众包骑手学习使用。
五、关于持证上岗
在2015年国家提倡商事改革中,邮政管理系统已经取消了快递从业资格证,对于从事快递行业不再设定职业门槛、授予资格证书。因此,您提出来的设立网约配送员资格证,目前无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
六、关于建立骑手黑名单库
(一)坚持“车企人”协同管理。2021年3月,《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2021〕1号)明确由公安机关牵头,通过警邮、警保、警企等合作方式,扩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覆盖面,提高摩电办牌办证率。2021年底前,除禁摩禁电地区外,由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施户籍化管理。省公安厅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固化交通违法及事故信息定期通报和处理反馈机制,组织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将日常查处的快递、外卖配送车辆及驾驶人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管理等部门,通报骑手所属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联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管和清退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提高交通违法成本,倒逼外卖骑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平台企业对公安交管部门每月通报的查处骑手违法情况以及平台企业管理人员路面巡查发现的骑手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平台企业对骑手的管理规定,采取相应的扣分、禁止接单、拉黑(拉灰)等惩戒措施。如:美团外卖平台对交通违法扣满12分的骑手,须停岗学习后才能上岗。对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将被永久限制接单并限制再次注册。饿了么外卖平台对于因交通违法暂时停止接单的骑手,除了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骑手须参与街头交通执勤志愿活动,才可以重新上岗。对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将被永久拉灰。
(二)构建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省市场监管局按照部门职责,积极开展对外卖、快递企业的信用监管,持续完善信息归集共享,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实时归集共享全省外卖、快递企业信用监管信息,为有关部门提供数据支撑;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包括外卖快递企业在内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制度,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企业信用记录,配合做好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市场准入和综合业务审批环节嵌入信用核查功能,限制或禁止失信主体办理业务。省邮政管理局指导市级邮政管理部门深化车辆通行信息化管理建设,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与地方交警、省级邮政管理部门进行信息交换,更好发挥联合惩戒作用。
七、关于定期培训开展考核
深入开展线上线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省邮政管理局利用省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通过案例警示教育、专题培训、信息推送等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教育。省公安厅组织各地公安部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借助传统和新兴媒介,开展普法及警示宣传,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推动提高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坚持“以学促管”“学罚结合”,强化路面违法行为查纠劝导;积极进企业、社区、公共场所,通过集中学习、体验式教育、参加志愿劝导服务等活动,抓执法、抓教育、抓养成,推动快递、外卖骑手树立交通守法意识,引导养成遵法守规、文明驾驶的习惯。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坚持警企共治,推动建立联合监管制度,持续加强城市快递、外卖行业众包骑手的规范管理。一是积极探索出台新就业形态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修订《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中对用工灵活性有较大限制的条款,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平台)、从业人员、使用者(包括受益方企业)在新就业形态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探索增加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作为特殊劳动法律保护主体,加大对企业(平台)转移经营风险、逃避用工责任的规制力度,切实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二是严格电动自行车牌证管理,落实城市配送专用电动自行车经过登记并领取牌证方可上路行驶的规定,实行非标车过渡期管理的地市,外卖、快递企业在用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应当申领临时号牌。没有实行非标车过渡期管理,或者过渡期已超过期限的地市,外卖、快递企业应当全部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三是引导外卖、快递企业规范用车,对本企业的车辆喷涂统一标识、进行编号,有条件的企业,建议其在车辆上喷涂放大号牌,使用RFID、GPS等技术,对车辆进行实时、有效管理。四是加大对企业末端车辆的安全规范管理力度,切实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贯活动和联合执法,增强外卖、快递车辆驾驶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五是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加强管理,建立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奖惩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关中清,020-3883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