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办函〔2021〕537号
省卫生健康委: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吴刚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推进内地与澳门中药产业深度合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代表分析了内地与澳门中药合作研发现状,提出优化中药资源配置,推进澳门中药材第三方国际标准检测中心建设,以及依托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搭建中医药的产学研一体化平台等建议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大力支持,并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推进内地与澳门中药产业深度合作。
具体包括:一是积极推动粤澳两地中药标准检验领域的深入合作,并推动粤澳两地中药标准融合互通。支持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发挥内地法定检验机构平台优势,与澳门地区共建中药国际标准权威研究机构和搭建中药标准国际化孵化平台,为岭南中药的标准化和国际化提供保证。二是支持粤澳中医药的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建设。支持粤澳两地中药协会组建粤澳中药联盟,凝聚专家人才力量,共建中药国际化质量标准研究平台,助力粤港澳品牌中药进入国际市场。三是加快完善广东省中药地方标准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对中药生产全过程的质量评价。同时,建立完善药品标准物质管理体系。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省级中药材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中标准物质有关要求,委托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开展广东省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收载使用的除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以外的标准物质制备、标定、保管和分发工作,促进我省中药质量标准、检测水平的快速提升。四是加快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对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实施简化注册审批,并组织粤港澳三地开展中医药标准和国际交流策略等政策和技术研究。五是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积极支持粤澳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心的发展,并加大力度推动大湾区临床试验机构能力与体系建设,促进中药临床研究质量整体提升,通过粤澳地区中药产业资源的共建共享,实现粤澳两地中药产业深度合作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黄志宏,办公电话:020-37886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