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注函〔2021〕530号
省发展改革委:
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王荣等委员提出《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规则衔接的提案》(第100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积极推动粤港澳市场规则衔接,全力促进各类要素在大湾区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
一、工作情况
一是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借鉴港澳和国际先进经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率先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打造更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和地域两个“全覆盖”,持续推进“照后减证”,企业开办时间普遍压缩至1个工作日。实现商事登记跨境办理,港澳企业和居民可通过中国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境外网点,离岸办理广东省营业执照。简化外资企业公证文书,在深圳、东莞、广州南沙等地先行试点香港投资者简化版公证文书。
二是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制定实施《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破除商品服务和要素市场流动障碍,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拟建立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和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与法律有效实施交流机制,开展与竞争政策与法律实施相关的工作交流、竞争倡导等活动。
三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协同。2020年9月,国家标准委和广东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建立大湾区标准化智库,打造湾区标准高端合作交流平台。借鉴港澳先进标准,突出金融、交通、物流、食品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打造“湾区标准”,成功制定并实施大湾区《冷链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和路线图》,指导编制物流类首个湾区标准,指导起草港珠澳大桥智能运维系列标准,促进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自由流通。
二、下一步安排
接下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坚持先行先试、开放合作,不断深化粤港澳市场监管领域规则衔接,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深化市场准入规则衔接,探索推进粤港澳三地市场主体信息共享、资质互认。深化落实《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信息互通及人员、技术、业务等方面交流合作。推动竞争政策在大湾区先行落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反垄断执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劲强,020-3883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