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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1-0054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4-30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4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质监函〔2021〕506号 发布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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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40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5-08  浏览次数:-

  粤市监质监函〔2021〕506号

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陈琼代表提出了关于严格执行“限塑令”破解“白色污染”新困扰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我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体情况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先后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集贸市场消费品质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紧急补充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及具体工作措施,要求各地全面调查摸底,宣传引导,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查,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等,方案印发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8319人次,与相关塑料制品生产或销售单位签订承诺书10179份,张贴宣传海报11701张,检查塑料制品生产企业687家次,销售单位17911户次,监督抽查塑料制品343批次;发现不合格塑料制品62批次,受理塑料制品相关投诉 83起,处理投诉74起,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66起,查办违法案件96宗。

  二、我局的主要做法和亮点

  (一)组织对相关禁限塑料制品经营者摸底调查。针对当前塑料制品经营者分布、数量不清的现状,组织各地对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聚乙烯农业地膜等相关塑料制品的生产企业以及塑料购物袋批发商进行全面摸底,建立企业产品监管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已摸查到相关禁限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及批发商共962家。

  (二)大力推进宣传承诺活动。针对当前相关禁限塑料制品生产者对国家政策要求不熟悉,相关禁限塑料制品销售单位、使用单位包括消费者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甚至有一定抵触情绪的情况,我局统一设计并组织印制了普及国家禁限塑料制品政策的宣传海报数万份,分发至各地市,要求各地市引导我省辖区内集贸市场、商超、药店等经营单位以及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塑料棉签等生产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有效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组织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与上述单位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书》,要求相关单位承诺按照国家塑料污染治理相关政策规定的时限和区域要求,停止生产销售相关禁限塑料制品。特别是针对集贸市场场内经营户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监管难点,在签订的承诺书中明确要求集贸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场内经营户购进、销售塑料购物袋行为的监督,否则开办者将承担《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连带责任。其中,广州市在开展农贸市场“限塑”专项整治行动中,组织召开多场农贸市场“限塑”工作宣讲会和培训会,印发2.5万份宣传资料,倡导消费者每天少用1个塑料袋,与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签订《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履行“限塑”责任承诺书》,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9份,查处不合格塑料购物袋1.6万个,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在前期多次市场摸底和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塑料购物袋厚度检查难,以及市面上大部分在售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均属于无标签标识的“三无”塑料购物袋产品的情况,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在流通领域重点查看企业销售的塑料购物袋是否按照国家强制标准要求,标识生产厂名和执行标准编号;在生产领域,由执法人员会同质检计量机构有关专家携带便携式测厚仪(千分尺),现场测量发现企业生产的塑料购物袋厚度低于0.025毫米或聚乙烯农用地膜厚度低于0.01毫米,即作为案件线索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其中汕尾市加大生产源头清查,市县两级联合开展对8家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现场查处涉嫌生产超簿塑料袋违法案件1宗,查封涉嫌约8万个超簿塑料袋。

  (四)强化监督抽查。近3年来我局在生产领域组织对1039批次一次性塑料餐饮具、447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45批次一次性发泡餐具、530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7批次农用薄膜、40批次塑料购物袋开展了监督抽查,共发现10批次一次性塑料餐饮具、43批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10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3批次塑料购物袋不合格。在流通领域对296批次保鲜膜(袋)、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开展监督抽查,发现19款产品不合格。同时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对月饼、酒精饮料(包括白酒、红酒、黄酒等)、茶叶、化妆品、保健食品、咖啡、糕点、加工农副产品等重点消费品开展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合计抽检产(商)品3448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37批次。目前我局正在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拟于近期对塑料购物袋和农用薄膜进行监督抽查。

  (五)严格塑料制品市场准入。按照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一次性塑料餐饮具、食品用塑料包装袋、食品用纸袋、纸餐具等实施生产许可管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一直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要求,严把生产许可准入关,对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和不符合生产许可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得许可。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核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证书3680张,其中一次性塑料餐饮具127张。

  (六)加强餐饮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印发《广东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对外公开发布《关于制止餐饮浪费、提倡绿色消费的倡议书》,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升服务水平,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约谈“美团”和“饿了么”两大外卖平台,及时让经营者了解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有关政策要求,宣贯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有关知识,督促平台采取有效的举措,落实限塑要求。

  (七)以先进标准推动绿色环保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先后批准成立了广东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东省低碳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绿色环保发展提供专业标准化支撑,并将绿色环保类标准列为地方标准征集重点项目。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在绿色环保方面,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高质量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截至目前,我省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了《日用塑料制品》《废塑料综合利用绿色工艺规范》等一系列关于塑料制品相关的团体标准。其中深圳市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作为市政府重大民生和食安工程之一,制定《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与管理指引》并申报为深圳市地方标准,对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行建设和管理分级、分类,规范各部门、市场管理单位、档口经营者三方合力提升市场软硬件综合水平。截至目前,该市纳入改造的255家农贸市场已全部完成升级改造,杜绝使用超薄“三无”塑料购物袋,并大量向场内经营者派发可降解塑料袋,培养提升消费者环保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以农贸市场为突破口,开展塑料购物袋专项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的塑料购物袋未标示生产者名称和执行标准编号等情况,销售的塑料购物袋有无明码标价,以及是否存在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对于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或者《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对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棉签、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并加强与执法衔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办力度。

  (三)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出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对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经营者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失信档案及信用分级监管机制,根据产品及其经营者产品质量信用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并对失信企业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四)注重协同配合。结合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配合商务部门引导市场建立塑料购物袋统一购销机制,长久解决违规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督促餐饮行业做好国家规定的禁限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五)完善配套支持。将一次性塑料污染治理领域标准列为地方标准征集重点,加快相关地方标准的研制。支持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社会团体、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制定绿色管理和评价等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并配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开展绿色产品等方面的认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塑料制品绿色设计研究,对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进行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开展商品过度包装问题治理。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黎明 38835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