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质监函〔2021〕359号
省应急管理厅:
刘志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广东省高层住宅应急设施,促进家庭应急储备的提案》(第2021073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2020年,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共对123家企业生产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器箱等6类237款消防器材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我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10个地市以及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等7个省(直辖市)。本次抽查重点对总质量、灭火剂充装量、20℃喷射性能试验、干粉灭火器振撞后的喷射试验、灭B类火性能、压力指示器示值误差、密封性能、外观质量、开启高度、螺纹、进水口连接尺寸、水枪结构要求、表面质量、耐水压强度、抗跌落性能、基本尺寸、水压性能等8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发现43家企业生产的5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主要部件性能”“外壳防护等级”“内径”“接地保护”“基本功能试验”“标志”“使用说明书”“附着强度”“热空气老化性能”“气候环境耐受性能”“机械环境耐受性能”“转换电压性能”“爆破试验”“密封性能”“抗跌落性能”“材料”“压力指示器示值误差”“充、放电性能”“爆破试验”“长度”“材料”“外观质量”“灭火剂充装量”“灭B类火性能”“水压性能”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加强对应急逃生缓降设施等消防应急设备的质量监管。同时支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应急逃生缓降设施等消防应急设备的标准体系,共同推动应急逃生缓降设施等消防应急设备产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黎明,020-38835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