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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1-0035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4-09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3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食经函〔2021〕335号 发布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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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3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4-09  浏览次数:-

  粤市监食经函〔2021〕335号

省农业农村厅:

  欧壮喆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农业综合应急保障体系的提案》(第2021023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2020年以来,我局与省农业农村厅协同推进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明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分工,要求食用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在食用农产品入市时应出具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等可溯源凭证,随货配送,保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同时,为破解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数量大、品种多,人少事多的难题,我局稳步推进全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溯源系统建设,已在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湛江、肇庆、珠海、东莞、中山、江门11个市建有溯源系统,目前,共有19个批发市场、142个农贸市场纳入到溯源系统建设工作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大力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查验留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购货凭证或合格证明文件等可溯源凭证,确保入市销售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我局也将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商务部门的沟通和协同推进,研判溯源系统信息对接的可行性,为实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而努力。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珩,020-3883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