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网监函〔2021〕298号
省林业局: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江冬梅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全面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根据2015年9月30日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方面,“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对货物集散地、市场进行检疫检查”。2018年机构改革,省工商局不再保留,其职责由新组建的省市场监管局承接。我局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对货物集散地、市场进行检疫检查。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允充,020-3883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