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食经函〔2021〕306号
省农业农村厅: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的提案》(第2021009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我局高度重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在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目前我国已发布产品追溯国家标准18项,包括追溯术语、追溯系统要求等通用标准;正在制定的有6项,包括追溯编码规则和要求、追溯码编码规范等。已发布食用农产品追溯相关国家标准13项,包括食用农产品追溯码编码规则等;正在制定的有8项。在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国食用农产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为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稳步推进全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溯源工作
为破解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数量大、品种多,人少事多的难题,我局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思路,将广州市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的食用农产品溯源系统推广至深圳、汕头、佛山、惠州、湛江、肇庆、珠海、东莞、中山、江门,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建设覆盖,共有19个批发市场、142个农贸市场纳入到溯源系统建设工作中。该系统能满足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市场开办者实现管理、商户应用以及消费者查询功能,分别设置监管端、市场管理端、商户端和公众端。四个端口的数据通过溯源系统综合一体运用,实时动态更新,并为养殖户、基地、零售市场、超市及餐饮单位等预留端口,共享共用数据,为溯源链条完整打下基础。
三、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溯源管理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大中型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溯源管理,加大对婴幼儿辅助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追溯体系的监管力度。
接下来,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体系。在广东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局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体系,对食用农产品追溯地方标准项目进行及时立项、审查、发布和备案。加强对食用农产品追溯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引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标准质量。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食用农产品追溯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大对相关标准研制修订工作的资金资助力度。
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实施。贯彻实施《广东省标准化条例》,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标准分类监督机制,提升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实施效果。探索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三是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溯源系统试点建设。我局将借力省农贸市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继续推动尚未建设溯源系统的地市启动信息化溯源工作,要求已经建有系统的地市逐步将系统推广应用至零售市场、超市及餐饮单位等。我局还结合信息化工作的整体推进,谋划省级溯源系统的建设;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沟通和协同推进,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产地准出信息与市场准入的衔接,为实现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而努力。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珩,020-3883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