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标准函〔2021〕294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
马志达等委员提出的《关于粤澳合作建设中医药国际化高地的提案》(第2021069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积极加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在中医药标准化、推动药食同源药材产业有序发展等方面的合作,联合推进中医药国际化。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建立完善粤澳合作开展中医药标准化的法制机制保障。2019年9月,广东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统筹领导。2020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签署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明确: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要素自由流通为目标,支持湾区中心在粤菜、家政、养老、交通、物流、中医药等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湾区标准确认机制,推进三地标准互认,共同打造三地通行的湾区标准,将大湾区普遍认可并广泛执行的标准纳入湾区标准体系。2020年10月,《广东省标准化条例》颁布实施,条例对标准化国际合作交流进行了专章规定,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加强国际标准的跟踪、评估工作,及时转化为广东先进标准。以上法制机制,为粤澳合作以标准引领中医药走向国际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强化标准引领中医药国际化的技术支撑。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先后批准成立广东省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广州中医药大学等机构筹建广东省南药种植养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力加强中医药全链条、全环节的标准化工作。中医标委会组织制定粤港澳中医药标准化路线图,识别未来在本区域发展中医药所需的关键标准,明确发展方向;中医标委会的秘书处单位广东省中医院高水平建设国际标准专家工作室,邀请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健康信息学技术委员会(ISO/TC215)的主席或秘书长到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交流指导,促进国际标准化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及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对接中医药标准国际化需求,助力中医药实现标准国际化。成立后的广东省南药种植养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中医药科研机构、中药企业等合作,开展中药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的技术标准构建,围绕中药材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生态环境、种质资源、种子种苗、规范化种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产地初加工、品牌保护等各环节,研究制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并实施应用,推进广东岭南中药材、中药饮片、中间产品和制剂等在内的完整的内控质量标准体系的构建,促进中药产品质量全面提升,促进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调配的标准化和现代化。
(三)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推动相关产业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决定选取在岭南地区有广泛食用历史的党参、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天麻等6种物质,在有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制定了《广东省开展党参等6种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方案已获省政府批准,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核定。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在试点工作中开展协同湾区联动,加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沟通协作,借鉴其食药物质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经验;深化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产业对接,拓展食药物质合作领域;建立粤澳两地重点实验室的联动协作,探索试点食药物质全产业链质量提升措施及安全保障机制研究,建立完善食药物质全程溯源质量管理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机构、单位的合作,联合加强中医药监管,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推动中医药相关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珠海市政府努力打造中医药国际化高地。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素敏,020-3883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