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竞争函〔2021〕291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广曦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互联网行业大数据应用健康发展的提案》(第2021058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强网络监测,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
(一)充分发挥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协同管网。调整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参照市场监管总局文件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7个部门调整为14个部门。一是拟召开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形成关于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若干问题意见的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按照《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涉网法律、法规必须履行的监管义务和职责分工,解决网络交易监管工作中突出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二是拟建立成员单位之间共享共用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主体数据库”,将市场监管部门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省通信管理局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掌握的加强网络交易监管的相关信息在政务云共享,纵深跨部门推进“协同管网”,整合多部门网络交易联合治理能力。
(二)建设“广东省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测平台”,进一步提升“以网管网”能力。加快推进广东省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测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主体数据库,通过实现建立完善的网络主体数据库、违法行为监测、电子固证、线索核查、数据交互、研判预警分析等功能,打造精准监测,转办线索灵便,取固证据高效,反馈研判及时的信息化平台,目前该项目正组织上线试运行。
二、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
加强对平台经济垄断问题的竞争政策理论和市场调查研究,提高对平台企业滥用大数据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和方式及其效果的认识,不断创新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理念和思路。探索综合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提高反垄断执法专业化水平,推动“互联网+反垄断”,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我省平台企业在内企业合规辅导,依据《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结合阿里巴巴反垄断调查等案件,制定我省平台经济创新合规发展工作意见,进一步提示我省互联网企业反垄断执法监管风险,加强事前防范。
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一是开展对电子商务平台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研究和规制,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监测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加强执法办案力度。二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琳,020-3883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