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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1-0031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3-31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90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食特函〔2021〕287号 发布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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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90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4-01  浏览次数:-

  粤市监食特函〔2021〕287号

省卫生健康委:

  池晓玲等委员提出的《关于重视慢性病养生保健,推进大湾区养生保健行业有序发展的提案》(第2021090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督促落实《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规范保健食品标签及消费提示

  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要求在保健食品的标签及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用语和消费提示信息,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引导理性消费。我局积极贯彻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部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加强日常监管等方式,督促指导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及消费提示。我局对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在产产品标签说明书进行排查,指导16家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78个保健食品标签进行整改;并将标签说明书、消费提示作为飞行检查的重点内容,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督促经营者对经营的保健食品做好把关查验工作,落实消费提示标注。截至目前,我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保健食品标签全部规范落实警示用语标注要求,经营场所消费提示信息逐步规范。

  二、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科学认知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保健食品科普宣传,面向中老年人作为保健食品消费重点人群,积极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保健食品。2020年,我局统一制作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材料110万份(册),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各类型科普宣传活动共1599场次,覆盖35.2万人次。联合团省委、省志愿者联合会、行业协会,以公益讲座、入户宣传、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深入基层社区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13场次,覆盖人群超过70万人次;录制保健食品科普课程多渠道传播,培养专业性较强的志愿宣传队伍3700余名,推动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常态化、专业化。与媒体深度合作,打造保健食品“云科普”平台,联合羊城晚报举办3场权威专家专访直播,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集群广泛传播,曝光量累计超过1千万;开展2期常识答题抽奖活动,超过15万人次参与;制作一系列保健食品科普小剧场视频,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健康时报的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传播。通过广泛的科普宣传,公众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知晓率明显提高,我局2020年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市场调查数据表明,消费者对“蓝帽子”标志等基本常识的知晓率达79%;参与答题抽奖活动答题正确率达80%的人数,占总人数的94%。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自觉守法,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警示用语标签标识和消费提示。并继续加大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对中老年重点人群进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同时引导消费者正确地认识保健食品对促进人体健康的积极作用,减少公众对合法保健食品的误解,增强公众对保健食品的消费信心,推动我省保健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士炜,020-3883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