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注函〔2020〕691号
民建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提案》(第20200096号)收悉。经综合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便利化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成效明显。
一、我省企业退出工作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近年来,国家、省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积极解决企业“退出难”等问题。近三年,我省企业注销登记户数分别为11.70万户、18.76万户、37.80万户。2018、2019年分别较上一年增长60.34%、101.49%,成效明显。
一是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根据原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四类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并明确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2018年12月,在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开展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有限、公告时间过长、登记流程容错率低等问题,将适用范围拓展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经登记机关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二是优化普通注销登记制度。2019年6月,我局联合其他五部门印发《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19〕48号),提出贯彻执行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具体意见。2019年4月起,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发布债权人公告、公示执照遗失公告等。企业无需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有效降低注销成本。办理注销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交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5份材料;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再收取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
三是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近年来,省税务局围绕纳税人反映的“注销难”问题,积极优化税务注销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税务注销免办、即办、容缺、“套餐式”服务,开设“注销(清税)专窗”,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简化流程,简化资料,提升税务注销效率。优化税务注销程序的措施实施以来,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得到了大幅提速。据统计,2019年全省(不含深圳)共办理税务注销(包括简易注销)63万多户,其中:即时办结(1天内办结)56万多户,即办率88.87%,比2018年提升了28.72%。2019年的按时办结率为97.98%,比2018年提升了7.52%。
四是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2019年8月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线“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海关等部门注销业务网办系统,企业可通过注销专区集中填报相关内容,即时并行分送给相关单位,实现信息一次采集,避免重复填报,同时及时公示办理进度,并将办理结果告知企业,实现统一入口、同步指引、在线办理、公开透明。其中,企业经办结海关手续后,通过网上专区提交注销申请的,海关依法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实现海关企业注销无纸化办理。社保经办机构接收税务部门推送的注销信息后,即完成企业社保注销,不再有社保注销的经办操作。2020年1月1日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后视同已提交注销报告,相关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至商务主管部门。
五是运用司法手段推动企业出清。推动各中院成立专业化的破产审判机构,目前我省广州、深圳成立了破产法庭,另有9个法院成立了破产审判庭;狠抓破产机制改革,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切实提升破产审判质量效率;积极完善破产配套制度建设,推动解决财产查控难、破产经费少、企业注销难等瓶颈问题。2019年,全省破产案件数继续攀升,其中新收破产案件3711件,审结破产案件2905件,分别较2018年同比增长38.09%和72.91%。
六是全面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三部委《关于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104号)有关部署要求,去年以来,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牵头拟定《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退出方案》),提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运用政策“组合拳”,为企业退出纾困解难。具体措施包括:明确吊销条件,及时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失联企业和“僵尸企业”;拓宽企业退出渠道,引导公司债权人等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清算;统一规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注销流程、条件、时限等,实现“一门通办”,提高退出效率;强化信用约束和法律责任,对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有关人员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等。这些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性,多项措施属全国首创,能有效解决企业“退出难”的问题。该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和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4月15日印发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建议
我局赞成你们提出的建立企业注销“联办专窗”、加强注销过程中跨部门合作的信息共享、设立简易注销便利化试点区、加强信用管理强化企业退出的主体责任等建议,这些建议对我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下一步,《退出方案》各牵头部门将进一步落细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深化企业退出制度改革。在抓好《退出方案》的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化简易注销改革,争取市场监管总局支持,进一步降低简易注销门槛,解决简易注销不简易问题。税务部门将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强化分类注销,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程序、精简办理资料、压缩办理时间,提升服务效能。政务数据管理部门将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协助推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进一步优化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功能,加快打通税务系统与省统一认证平台账户体系互认;推进企业注销服务进驻“粤商通”APP,实现移动化办理;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间信息互通及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实现企业“少填、少带、少交”。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依托现有对接的服务预约渠道,根据建立企业注销“联办专窗”“一网服务”的进展,探索企业注销后的银行销户便利化服务;积极履行社会信用体系牵头部门职责,加强信用管理,增加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供给和便利度,不断拓展征信系统信息采集和应用范围,扩大联合奖惩信用基础,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公安部门将配合完成系统改造对接及完善印章注销工作流程规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邓华琴,联系电话:020-3883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