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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0-0074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6-29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9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粤市监知促函〔2020〕690号 发布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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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9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06-29  浏览次数:-

  粤市监知促函〔2020〕690号  

池晓玲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广东专利代理行业管理,促进知识产权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提案》(第202009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近年来我国专利代理机构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专利质量下降,无法实现对专利申请人技术方案的实质保护,提出了明确专利代理行业定位,加强准入管理;对行业恶性竞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保留对合法专利代理机构的合理资助等建议。提案对我们完善专利代理行业管理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们赞同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我省在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监管,提升专利代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做了以下相关工作:

  一、认真贯彻新《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加强准入管理

  2019年,国务院新修订了《专利代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场监管总局相应新修订了《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化了对专利代理行业的准入监管。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条例》《办法》贯彻实施专项宣传工作方案,组织专利代理行业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对《条例》修改的目的和重点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简政放权、减轻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内容,如放宽代理机构组织形式要求、简化考试报名条件、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宣传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内容;宣传优化服务、加大便民利民的内容,如加强专利代理公共信息发布,备案、审批一网通办;宣传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等内容。同时,发动专利代理行业协会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利用网站、微信群、QQ群等新型媒介和平台,加强对《条例》《办法》的宣传。

  根据《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有关规定,在行业准入管理方面,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是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三是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是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有两名以上合伙人,均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应有五名以上股东,其中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办法》,不断加强准入管理,促进我省专利代理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二、大力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行业恶意竞争行为处罚力度

  2019年至今,我省积极组织开展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行业恶意竞争行为处罚力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推进“蓝天”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19〕14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成立“蓝天”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召开“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视频工作会议,建立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集中整治工作通知,大力推进全省各地市落实“蓝天”行动各项任务。

  一是认真对照检查,全面开展自查和信用承诺工作。我局组织各地市知识产权局、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对我省辖区范围内所有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分支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进行普查,并签订信用承诺书,努力做到自查和信用承诺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完成21个地市613家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2845名专利代理师的自查和信用承诺工作。同时,为积极配合“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同步开展了专利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组织广州、深圳两市依托各自的市级“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平台开展抽查工作。2019年,共完成45家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情况总体正常。

  二是加强线索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开通了我省“蓝天”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20-87686504),通过广泛收集举报投诉线索,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黑代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测情况,打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排查,打击专利代理“挂证”行为;通过举报投诉、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打击以诋毁其他专利代理机构、虚假宣传、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核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转送线索、省举报投诉线索共计1569条,涉及387家机构及企业,约1500人。其中,涉嫌专利“挂证”行为1340条;涉嫌无资质代理行为(黑代理)约350条;涉嫌以不正当招揽业务行为24条;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5条。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进专利代理行业自律。省、市、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积极宣传“蓝天”行动工作成效,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注重发挥自媒体作用,提高宣传广度和深度,加大警示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升专项整治的影响力和震慑力,推动形成专项整治压倒性声势。同时,我局指导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发挥行业自律职能,强化业内自律监督,积极主动核查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行为。广东专利代理协会通过开展规范经营自律倡议工作,组织专利代理师执业宣誓活动,加大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师执业行为的核查力度,全面筛查违反行业自律规范行为,并依法依规及时向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线索。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推进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行业恶意竞争行为处罚力度,整顿和规范专利代理行业秩序,不断净化专利代理市场,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推动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不断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常态化开展专利代理人员培训。指导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开展专利代理师上岗培训,组织举办新进专利代理师技能培训、专利代理机构管理水平提升班等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专利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开展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交流培训班系列活动,加强专利代理师与审查员的业务交流,解决审查和代理实务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和代理质量。

  二是强化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推动《广东专利代理行业高端发展实施计划》发布实施,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力求取得实效。支持广东专利代理协会举办首届广东省专利代理师宣誓仪式,提升专利代理师的执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指导全省专利代理机构自觉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收费及专利代理相关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三是推动专利代理服务能力提升。以开展百千对接活动、知识产权特派员项目为抓手,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水平。支持广州、佛山南海等6个地市、县(区)开展百所千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支持惠州、中山、佛山南海等3个地市、县(区)开展知识产权特派员项目,选聘优质知识产权人才组建特派员队伍,为企业解决技术研发、专利保护等问题。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开展专利代理行业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代理行业自律,进一步提升专利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壮大专利代理师队伍,不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逐步调整优化我省专利资助政策,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

  根据《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5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广东省专利质量相关问题的通报》(国知办函管字〔2018〕842号)等部署要求,我局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强化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政策导向,切实指导各地优化调整专利申请相关资助政策。各地市按照要求,全面清理、废止、防范授权前资助、超额资助政策和现象。截至目前,已有16个地市完成专利资助政策优化工作。近年来,我局还积极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专利导航、专利运营等工程,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的方式,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分析评议、转移转化、质押融资、专利保险、海外维权、管理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下一步,我省相关部门将大力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继续优化和调整专利奖励资助政策,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佟海鹏,020-3883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