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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0-0072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6-19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粤市监食经函〔2020〕668号 发布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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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06-23  浏览次数:-

  粤市监食经函〔2020〕668号  

李卓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检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对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推动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巡检,持续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具有很强的借鉴和参考意义,我们非常赞同你们提出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截至6月10日,广东省共有26369家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单位32733家,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25304家。校园食品安全一直以来是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所在,也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尤其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为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成立学生返校工作专班食品安全组,成员包括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纳入其他职能部门参加,并进一步细化了各相关部门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动,共同落实好我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联络机制,具体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及相关专家提供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分析结果发布食品消费提示,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技工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技工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技工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制订学生相关营养标准,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疾控中心负责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组织保障工作,建立完善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体系,做好学校饮用水风险监测和排查工作,协调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一是优化地方法规体系结构,各有关部门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近年来,出台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规范工作指引》等制度,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指导全省做好食品安全部门联动工作。二是强化重点区域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制定具体的贯彻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三是构建食品安全“闭环”监管模式,各相关部门按照“部署—检查—通报—督导—整改—提升”的规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学校内部自查与外部联合飞行检查相结合方式,认真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的大检查、大排查和联合整治,每年至少开展2次对全省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0%全覆盖专项检查和联合飞行检查。检查中建立问题台账,检查后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

  (二)强化部门联合协作。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格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通过运用数字城管等手段,不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和管控,提高对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对校园周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规范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管理;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学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联合推进学校食堂“灭C”行动、学校餐饮服务量化“提级”、“互联网+明厨亮灶”等项目,开展监管人员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授课,教育部门牵头建立了大学城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不断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公安部门牵头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省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涉案线索摸排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三)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将查处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列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任务之一。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省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违法案件。从4月23日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17.81万人次,检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合计8.1万家次,对学校食堂实现全覆盖检查。全省累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21.7万个次,农副市场49.2万个次,检查档口610.7万个次,检查商超37.3万个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四)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涉校园食品犯罪打击工作纳入“飓风”“昆仑”等专项行动,部署各地将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刑事打击惩戒作用,加大对危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迅速立案、快侦快破,力争通过侦办一批案件,掀起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攻势,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威慑效应。不断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间“两法衔接”机制,积极推动涉及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共享和案件协作,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打击整治食品安全工作效能。

  (五)完成风险监测全覆盖。至2019年底,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已覆盖所有市、县(区),并逐步延伸至街道、乡镇,校园及周边监测覆盖率100%。省卫生健康部门建成由各级食源性疾病诊疗医疗机构构成的病例监测网络,以及覆盖省、市、县(区)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网络和基于实验室特定病原体监测网络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全省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质量控制。省疾控中心印发了《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试行)》,指导各地疾控机构规范化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

  (六)完善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新组建的市场监管部门把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市场监管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机构改革部署,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如期完成了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同时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年”行动,组织制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举办市场监管各领域业务培训,以“大培训”推动“大融合、大提升”,2019年省级全年共举办培训班53期,培训人数1.4万人次,培训对象覆盖省、市、县、所各层级,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七)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将中国饮食文化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学生了解人类饮食的动机与需要,掌握科学的食品安全和营养知识,有效提高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引导学生不吃“三无”食品、“五毛”食品等,不去周边无证餐饮店就餐,少点外卖,积极发挥家庭在食品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开学、中高考和寒暑假期间分别针对不同风险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因为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还影响每一个家庭,甚至关系到社会和谐和稳定。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通过“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春秋季专项检查和联合飞行检查、风险严防严控、餐饮质量提升、构建社会共治”等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改善我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你们提出的意见,我们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推动建立与我省监管实际相适应的专业化监管执法队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等规定,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各地现有监管人员组成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庞大的实际,构建以专职检查员队伍为主体、兼职检查员队伍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确保有足够的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责任。

  (二)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将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地区,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持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保持严打重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学校师生饮食安全。三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加强行刑衔接,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摸排、案件移送、情况通报、联动执法、联合督查督办、检验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强化信用监管和资格罚,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实行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将其依法依规纳入“黑名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大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任务被列入2020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指导全省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用科技化、智慧化、信息化支撑监督。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鼓励学校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2020年底完成全省学校食堂的建设后,我们还将继续推动校园周边信息公示工作,通过公示经营者、监管者相关信息和各项检查结果,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好消费者的监督作用。表彰和鼓励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惩戒存在问题的经营者,努力形成公平竞争、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坚决守护校园及周边安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校园及周边作为特殊区域应当将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和公安等部门将坚决守护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以及人身安全等,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明确幼儿园、中小学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建立部门间监管责任机制,通过“学校预警、部门巡查”联合联动严查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合力杜绝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实现校园及周边无缝全覆盖监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颖,020-3883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