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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0-0067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4-16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96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知保函〔2020〕401号 发布日期: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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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96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6-11  浏览次数:-

  粤市监知保函〔2020〕401号  

省商务厅:

  黄仁民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品牌协作保护机制的提案》(第2020096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商标品牌保护运用工作。2004年10月27日、10月29日中央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2006年、2008年又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三》和《补充协议五》,对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和品牌合作做出了总体的安排。2019年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贸易方面的国际合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信息交换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2019年粤澳政府签署《粤澳知识产权合作协议(2019-2020年)》,提出“探索两地商标品牌业界融合发展路径,合力推进两地商标品牌国际化水平。持续更新‘粤港澳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动商标注册便利化。”2003年第六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后,双方成立了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我局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至今已开展多项粤港商标品牌合作项目。2019年与香港知识产权署、澳门经济局知识产权厅首次组织粤港澳三地商标业界开展交流活动,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框架下共同搭建促进商标品牌发展平台,共同发展老字号商标品牌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一、关于粤港澳三地政府签署《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品牌保护合作协议》

  做好粤港澳三地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对于促进三地品牌经济发展、增强大湾区知名度、繁荣岭南文化具有积极作用。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字号保护发展工作。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加大对老字号、岭南中药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等领域商标的保护和运用。关于是否由三地政府或三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建议报请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考虑。

  二、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商标品牌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定期相互通报机制

  粤港澳三地高度重视包括商标品牌在内的法规政策通报共享工作。2019年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年度合作计划、《粤澳知识产权合作协议(2019-2020年)》均对三地知识产权信息交换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作出规定。在省政府办公厅支持下,经过香港知识产权署、我局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粤港澳知识产权数据库”已于2003年12月3日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正式开通。此后,我局帮助香港知识产权署制定资料库网站设计方案,提供内地商标法法律法规及广东商标品牌政策信息,每年针对商标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时更新该资料库的商标内容。该资料库以中文(简体、繁体)、英文不同文种,向公众提供粤港澳三地现行的知识产权资料,包括涉及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版权四部分的有关法律政策、申请程序、案例介绍、统计资料等方面内容,为公众查阅了解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提供了便捷渠道。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也正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汇总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

  下一步,我局将在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中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信息交换和共享,协助做好“粤港澳知识产权数据库”的充实完善,支持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粤港澳知识产权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及时更新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

  三、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特色老店品牌、驰名商标、知名品牌协作保护机制

  我局始终保持坚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9年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知识产权保护“铁拳”行动、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春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秋季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将我省老字号商标专利保护纳入专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重点,有效震慑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的行为人,为老字号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2019年,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524件,案值5981.55万元,罚没款5850.2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63件;共受理各类专利案件6822件,同比增长3%。依法查处恶意模仿、未经许可申请注册老字号、特色老店品牌、驰名商标、知名品牌行为,加强对老字号、特色老店品牌、驰名商标、知名品牌的主动保护。此外,省政府颁布并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广东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这是国内首个专门奖励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切实鼓励最广泛的社会监督,探索建立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长效工作机制。另一方面,通过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港澳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和泛珠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商标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保护广东“老字号”商标专用权的合力。2019年5月,省市场监管局与香港知识产权署、澳门经济局知识产权厅在广州组织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业界交流活动,就老字号面临的新挑战,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老字号品牌的文化传承、老字号商标保护、海外维权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在审查实践中,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依据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加强对港澳地区高知名度商标、“老字号”商标信息的收集整理,在法律和相关审查标准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把握审查标准,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环节进行打击。此外,广东商标协会组织制定并发布《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团体标准(T/GDTA 001-2020)的做法,也为探索粤港澳老字号、特色老店品牌、驰名商标、知名品牌保护协作提供了借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港澳知识产权界的沟通联系,支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提供面向粤港澳地区老字号的商标注册申请及维权保护的便捷咨询渠道,探索研究港澳地区老字号、特色老店品牌恶意抢注风险信息通报交流机制。鼓励广东省老字号协会、广东商标协会等组织研究建立需要三地加强保护的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品牌名录。同时,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讲,提升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引导和鼓励“老字号”注册商标和法律维权。

  四、关于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集中办理粤港澳大湾区商标变更、续展、许可、转让等不涉及时间顺序的商标业务

  结合内地现行商标受理及审查工作模式,对于商标变更、续展、许可、转让等不涉及时间顺序的商标业务,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下,探索“多元受理,归集统办”模式,提高业务办理的便捷性和审查效率。

  一是充分用好现有审签受理平台,拓宽优化受理渠道。目前,商标业务网上申请模式已在内地全面普及推广,2019年商标网上申请量已占总申请量的90%以上,境外商标业务均可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申请办理。线下受理服务方面,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服务大厅已全面开通27项商标业务的受理,可以直接受理境内非代理机构提交的商标申请、变更、续展、许可、转让等业务,各地指定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也可以受理相关商标业务。对比集中受理模式,采用网上及多窗口受理模式,能有效扩宽受理渠道和服务覆盖面,更方便港澳企业在内地申办商标业务。

  二是探索争取“归集统办”与“快速审查”。在审查环节,由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集中对粤港澳大湾区商标变更、续展、许可、转让等不涉及时间顺序的商标业务进行办理,确可为粤港澳地区市场主体带来极大方便,也是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期望和努力的方向,但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同意,并对当前全国“三随机”审查工作模式(随机获取审查、随机获取签发、随机获取抽检,不按照特定区域进行分文)作出一定调整。

  下一步,为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商标注册便利化,向粤港澳老字号企业办理业务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我局支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示,争取进一步增强受理服务能力,为粤港澳老字号等重点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快速受理服务;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确定由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提供“归集统办”与“快速审查”服务,集中审查涉港、澳的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许可、转让等申请件的可行性。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宋炳辉,020-3883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