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知保函〔2020〕337号
省卫生健康委:
医药卫生界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方面作用的提案》(第20201161)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积极开展岭南中药材有关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相关培训。2019年,我局围绕贯彻落实《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举办了两期“广东省岭南中药材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专题培训班”。全省市场监管局对口工作人员、地理标志商标申请人或注册人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代表共约28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二是在2019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现场设置岭南中药材保护宣传展板,集中宣传展示《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品牌保护情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宋慧婷,02038835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