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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0-0064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4-14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广函〔2020〕365号 发布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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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9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6-03  浏览次数:-

  粤市监广函〔2020〕365号  

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潘文捷代表提出了关于打击非法代孕立法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认真配合开展打击非法代孕工作部署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认真开展打击非法代孕等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广东省联合开展打击卖卵黑色产业链专项行动方案》(粤卫函〔2018〕1364号)、《关于印发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和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卫人口函〔2019〕2号),省药监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相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的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6〕376号)等通知要求,依法查处卖卵代孕、非医学需要、非法采血胎儿性别鉴定广告;依法查处生产、经营通过采血或超声波等其他方式用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相关医疗器械、非法经营胎儿鉴定相关产品、使用促排卵等雌激素药物和违法经营、使用辅助生殖器械和卫生健康等部门移交的开展卖卵代孕等业务的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全力整治代孕卖卵违法广告

  一加强广告监测检查。加大了对报刊、广播电视、印刷品、互联网、APP和自媒体等媒介的广告监测检查力度,及时发现“代孕妈妈报名”“捐献卵子报名”“代孕一百万包生男孩”等广告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加强执法协作。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大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及时把涉嫌卖卵代孕广告的违法行为查处结果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加大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广告的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力度。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加强对涉代孕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广告监测发现以及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涉代孕违法案件线索,依职责查处代孕广告以及卫生健康部门移交的开展代孕业务的中介机构,强化行刑衔接,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四是及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对相关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以及开展代孕业务的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强化社会监督。2019年全省查处药品案件88件、罚没150.44万元,医疗器械82件、罚没443.23万元,医疗服务652件、罚没978.3万元。

  三、加强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及违法经营行为监管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把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相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作为监管重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发布相关警示信息,提高消费者警惕性和辨别力,不购买、不使用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相关医疗器械,不参与通过采血等方式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指导各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相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列为重点监管品种,严厉打击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四、充分发挥舆论及社会监督作用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科技运用,加强对12315平台、12345平台投诉举报信息大数据综合研判;强化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和投诉、举报非法代孕的违法行为。二是及时督办处理。对12315平台、12345平台接收到涉及非法代孕提供信息、提供场地、提供条件等举报信息,及时转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并做好举报信息的督办工作。对接收到举报开展代孕、买卖卵子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及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信息,及时转办案部门进行查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监管,依法查处非法代孕、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广告,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对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一是继续将卖卵代孕广告列为重点监管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卖卵代孕广告,依法严肃查处卫生健康等部门移交的开展卖卵、代孕等业务的中介机构。二是加强对与人工终止妊娠相关的药品在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严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给药品零售企业或无资质的医疗机构和个人;严格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米非司酮等用于避孕、终止妊娠的处方药。三是加强对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相关的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在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购销资质审核制度,严格购销管理;禁止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销售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禁止使用单位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四是将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相关的药品和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执法办案协调制度,不断探索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冉宗权,联系电话:020-3883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