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注函〔2020〕418号
省文化旅游厅:
我们对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123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是:
我们赞同王魁代表针对民宿发展提出的有关建议。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结合部门职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支持我省民宿行业发展。
一、做好民宿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工作,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一)依法依规登记民宿经营商事主体
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商事登记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对民宿经营商事主体进行登记。开发“多证合一”信息采集备案系统,将相关商事登记注册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实现“多证合一”信息跨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跨部门、跨行业互联共享。
(二)做好登记服务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便利、高效营商环境。一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目前开办企业包括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2019年8月底,全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按照世界银行评价标准,我省开办企业便利度进入全球190个经济体前20名的水平,取得国内、国际比较优势。二是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全面摸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底数,纳入一张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528项涉企经营许可开展分类改革,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企业申请材料平均压减29%,办理时限压减47%。三是推动企业优胜劣汰。持续推进开展优化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争取国家授权扩大企业简易注销试点范围。推动出台《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广东省企业注销退出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解决企业退出制度改革中突出问题,实现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民宿经营商事主体守信经营
(一)做好信用归集工作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息归集公示制度。积极推进部门间企业经营信息、监管信息和联合惩戒等涉企信息归集与公示,支持市场主体进行自主信息公示,加强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推动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打破信息“孤岛”。2019年,共有73个省直和中直驻粤机构、1441个市级部门以及6310个县(区)级部门向系统报送数据,公示市场主体1253.31万户,各类企业信息4098.69万条,归集市场监管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690.05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15.6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75.78万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98.61万条。
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型监管制度,是推进信用监管的重要环节。2019年全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01.6万户,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8.75万户;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商事主体,限制申请办理登记业务7.61万人次,其中限制办理变更登记4.04万人次、备案业务3.56万人次。在投资项目审批、政府采购、限制高消费等领域实施信用核查1747万次、联合惩戒5.3万次。
(二)做好年报工作
通过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和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扩大宣传范围。建立催报制度,设立未年报市场主体台账、逐户通知、上门催报,要按照分片包抓的办法,将企业年报催报任务落实到人,定时梳理名单,逐户通知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年报公示工作的宣传力度,采用更灵活、更深入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宣传普及到每一个市场主体,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自觉年报的意识,使市场主体认识到报送年度报告并不仅仅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事,而是关系到其自身信用的自觉行动,把企业认为的“要我年报”转变为“我要年报”,营造政企共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信用监管格局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进一步激发民宿行业市场活力。积极引导民宿经营者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张琳琳,联系电话:020-3883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