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注函〔2020〕407号
省卫生健康委:
池晓玲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提案》(第2020048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结合部门职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相关标准编制工作,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一、做好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企业登记准入工作,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一)依法依规登记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企业
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商事登记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企业进行登记。开发“多证合一”信息采集备案系统,将相关商事登记注册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实现“多证合一”信息跨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跨部门、跨行业互联共享。
(二)做好登记服务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便利、高效营商环境。一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目前开办企业包括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2019年8月底,全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按照世界银行评价标准,我省开办企业便利度进入全球190个经济体前20名的水平,取得国内、国际比较优势。二是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全面摸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底数,纳入一张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528项涉企经营许可开展分类改革,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企业申请材料平均压减29%,办理时限压减47%。三是推动企业优胜劣汰。持续推进开展优化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争取国家授权扩大企业简易注销试点范围。推动出台《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广东省企业注销退出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解决企业退出制度改革中突出问题,实现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企业守信经营
(一)加强中医养生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归集、公示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和互联共享,记于企业名下,形成企业信用档案。加强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实现部门间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
(二)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
及时公示中医养生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并对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信用约束,依法在办理业务中予以实施限制或禁止措施。
(三)构建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推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跨部门应用,提高企业失信成本,推进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诚信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进一步激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市场活力;引导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配合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标准规范,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行业规范发展。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琳琳,020-3883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