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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0-0044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4-17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8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竞争函〔2020〕411号 发布日期: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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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8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4-17  浏览次数:-

  粤市监竞争函〔2020〕411号

省财政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饶宝琴代表提出了关于对企业减税降费方面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结合部门职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深入开展各项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充分肯定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企业减税降费方面的建议,按职责权限做好相关工作。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注册制度便利化水平

  (一)基本工作情况

  1.深化“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制度性成本。全省实现了“二十四证合一”。企业完成商事登记后,大部分事项通过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数据共享自动完成备案,少数事项企业可在线补填补报信息。截至2019年12月底,办理“多证合一”商事登记的市场主体达600.2万户,被整合证照网上备案量(含自动备案)超过3014.8万笔,每户企业平均少办5.02项备案。按企业办理每件备案往返的交通费20元计,累计为企业节省费用近6.03亿元。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在中国(广东) 自由贸易试验区内, 将中央层面设定的523 项和我省地方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上述事项中由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实施且不涉及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有关规定的, 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外同步推进改革。借力“数字政府”建设,开发完善“证照分离”改革专题应用,实施主题式证照联办改革,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办事获得感。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共办理相关业务23.59万笔,申请材料压减29%,办理时间压减48%,惠及企业19.31万户。

  3.持续压缩开办企业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出台《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将我省企业开办程序压缩为设立登记、公章刻章、申领发票3个环节。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线“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将申请人依次到各部门办理业务的传统模式,重构为“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新模式。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企业设立登记平均用时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和申领发票可并行办理,公章刻制0.5个工作日,申领发票平均用时2个工作日,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按照世界银行评价标准,我省开办企业便利度进入全球190个经济体前20名的水平,取得国内、国际比较优势。

  4.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目录从24类压减到10类,将2类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地市。通过“先证后核”“承诺许可”“后置审查”等方式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改革,审批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86%以上。全面推行“一企一证”改革,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管理的多个产品证,企业可同时提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一并实施审查、作出许可决定,颁发一张工业产品许可证,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5.高质量推进企业退出制度改革,破解企业“退出难”。重点解决企业“清税难”“不愿退”、政府“出清难”“程序繁”等问题,研究起草了《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快吊销出清失联企业、强化司法清算与注销登记衔接、规范优化税务注销程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等系统性解决方案,完善了强制退出制度设计,落实了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强化了信用约束手段。上述方案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委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将于近期出台。

  6.全面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实现“最多跑一次”。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覆盖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以外的所有业务类型,通过无纸化办理模式和“双向快递”办理模式实现企业办事“零跑动”。推行具有金融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拓展营业执照在商务、金融领域的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纳入省电子证照库,市场主体凭电子营业执照在省政务服务网办理相关业务。推广商事登记“银政通”服务,利用银行网点资源,代为收取商事登记材料,代为办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现企业开办始、末端整合。简化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公证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只收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结论性文件,不再收取其他佐证材料。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贯彻落实,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推动“照后减证”,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二、深入开展各项涉企收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治理

  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自2013年以来先后在全省部署开展银行收费、涉企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等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分阶段逐步实施,结合国家转交违规收费线索和审计报告反映情况,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重点查处。2019年,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局先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竞争〔2019〕547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竞争〔2019〕682号),部署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的收费行为,重点是落实小微企业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按照“查处与规范并重”的理念,坚持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强化问题整改落实,达到规范行业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50号),经省政府同意,我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广东银保监局等7部门印发《广东省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2019〕100号),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查处力度,公布政府部门行政委托等事项清单,加强综合监管,健全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深入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工作

  从2017年7月起,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省内三大电网企业的价格监管,监督电网企业取消临时接电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全力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落地。规范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监督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传导降价成果,推动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2019年,在前期转供电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19〕436号),要求各地继续高度关注机场、火车站、产业园区等特殊区域转供电主体落实电价政策情况,以点带面实现对本地区转供电环节的全面整治,狠抓落实,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保证各项电价政策措施的落实。同时,要求各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G基站等领域涉及的转供电单位数量和存在的电价问题,并建立台账,组织执法力量对相关转供电主体实行重点整治排查,对拒不执行转供电电价政策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截至2019年底,共检查转供电主体16253家,退还终端用户金额8399.13万元 ,实施经济制裁合计8410.48万元。

  3.规范第三方涉税服务企业价格行为

  为切实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等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我局对全省第三方涉税服务企业价格行为以公告形式进行了提醒告诫并逐一通知到相关涉税服务企业。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或擅自在标价之外加收其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并将被查处的企业的失信行为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用广东”网站对外公布。

  4.开展清理口岸收费检查。联合省口岸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口岸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口岸进出环节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印发关于迅速开展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督检查的通知,部署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力量在辖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督检查;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建立协调机制,互通信息,共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

  5.加大交通运输服务及物流领域收费监管力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物流领域降本增效,一是加强对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服务和车辆救援服务中的收费行为的监管和检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二是规范铁路货运收费行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部署开展铁路货运收费检查,加强专用线代维服务收费管理,合理降低地方跌路货运价格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竞争〔2019〕682号)以及《广东省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涉企、电力、进出口环节等价费监管,加强部门综合监管,规范行业收费,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王琳,联系电话:020-3883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