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网监函〔2020〕414号
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秀昱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城市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明确“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发展改革、价格、人民银行、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最近一轮机构改革后,省市场监管局承担原价格、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职责。省市场监管局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共享单车实施监管。
一、依法依规登记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共享单车经营不涉及法定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商事登记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对经营共享单车的企业进行市场主体登记。
二、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
整合市场监管部门数据资源,完善“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加强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推动各部门全方位、多形式及时归集涉企信息,进一步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为社会公众查询信息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三、构建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推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跨部门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各级政府部门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提高企业失信成本,推进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诚信环境。
四、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优化检查流程,推进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部门联合协作,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同时,着力做好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确保检查结果全公开,强化信用约束力度。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允充,020-3883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