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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0-0043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4-17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156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竞争函〔2020〕412号 发布日期: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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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1560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4-17  浏览次数:-

  粤市监竞争函〔2020〕412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期间周济雄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速5G网络部署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充分赞同人大周济雄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速5G网络部署的建议。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结合部门职能,为切实减轻终端用户负担,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查处与规范并重”的理念,深入开展转供电主体电价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一、多措并举、有力监管,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

  (一)提醒告诫,规范收费行为。2019年年初,我局发出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进行提醒告诫的通告》(2019年第4号),明确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我省降低电价措施及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经通告进行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并将违规加价、不执行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用广东”网站对外公布。

  (二)分步实施,重点整治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2019年7月29日,我局针对5G产业发展转供电环节下发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19〕436号),要求各地分步实施,查处违规违法收费行为。一是各地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5G基站等设施的直供电情况,统计实行直供电的站点数量和转供电的站点数量,建立台账;二是要求各地要加强与工信、能源、供电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打通最后一公里”想方设法推动有条件的5G基站实行直供电;三是加强与5G运营商的沟通,在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召开推动5G建设等相关事宜的协调会上,我局多次建议各通讯运营商在建设5G站点过程中,对发现转供电主体存在电价加价或其他违规违法收费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处理解决,对拒不整改的转供电主体,将予以立案查处;四是坚持“查处与规范并重”的理念,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底,共检查转供电主体16253家(其中5G基站5822家),立案查处35家,退还金额8399.13万元 ,经济制裁合计8410.48万元,规范了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为5G产业快速发展提了供保障。

  二、扩宽覆盖,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进一步规范5G基站收费行为

  (一)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推动我省5G产业的快速发展。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资委下属控股企业、公园、广场、旅游景区、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共视频监控等公共设施应主动向电信运营企业免费开放,除合理的资源管理费外,严禁收取场地租赁费、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费用”的要求,组织各地继续加强监管,督促相关收费单位把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大力度,扩宽5G基站转供电价格检查覆盖面。继续督促指导各地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在2019年排查的基础上扩展检查覆盖面,及时查处相关投诉举报,并突出执法重点,对不按照规定向5G基站点收取电费以及拒不执行转供电电价政策的转供电主体坚决予以行政处罚。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