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食生函〔2020〕393号
省卫生健康委:
梁伟强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粤澳合作开发药食同源大健康产业的提案》(第2020075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赞同梁伟强委员关于推动粤澳合作开发药食同源大健康产业的意见。近年来,我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部署,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治理的问题,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监管体制,严厉打击食品加药、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公众食品安全基本得到保障。
一、健全法规标准,建立法规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广东省自古形成了具有其独特地理和气候特征的饮食文化,餐饮食品加入部分传统食用的中药材作为原料或者调料的行为历史悠久,民间和餐饮经营企业广泛使用,为弘扬传统饮食文化,满足我省人民群众和餐饮经营企业的实际需求,力争解决我省传统饮食文化习惯遭遇与现行法律相悖的困境,2016年,在制定《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时明确:“尊重传统饮食文化习惯,地方特色餐饮食品传统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并公布。”为建立地方药食同源目录提供了法规依据,并明确了部门分工。
二、研究地方药食同源目录
2017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原省卫生计生委、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研究可用于我省地方特色餐饮中药材目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餐饮食品中传统使用中药材品种收集整理工作。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广东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餐饮食品中传统使用中药材品种收集整理工作,共收集我省餐饮食品传统使用,且未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或已经公告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中药材品种87种。
(二)研究制定《广东省餐饮食品传统使用中药材品种名单》。原省卫生计生委、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组织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等有关行政部门和相关技术机构专家、中医药专家、餐饮行业协会、餐饮经营企业等专家代表进行研究,在已收集87种物质基础上,筛选出党参、石斛等16种物质在我省广泛食用,且已经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的中药材品种,形成《广东省餐饮食品传统使用中药材品种名单》。
(三)提请总局研究确定可使用于广东省餐饮食品中的物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地方没有权力制定、公布相关目录,因此,我省专文请示原卫生计生委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议允许我省餐饮经营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传统饮食习惯使用《广东省餐饮食品传统使用中药材品种名单》中的16种物质。
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对我省的请示进行了研究,对党参、石斛等物质组织开展了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安全性评估及征求意见结果,于2019年11月联合发文,要求各省组织对党参、铁皮石斛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生产经营试点工作。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研究论证将党参、铁皮石斛等9种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三、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部署,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省委网信办等12个部门,自2019年1月8日起共同组织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30868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9549个次,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23516个次,“保健”类店铺67274个次,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14285个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4968次,开展宣传活动7225次,开展执法协作1459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213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5968万元,关闭网站、APP、公众号等2844个,吊销营业执照2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9宗,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942宗,结案715宗,案值27.0351亿元,罚没1.0643亿元。
四、开展“两超一非”专项行动
为严厉打击食品“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2019年,我局深入摸排了食品中非法添加匹可硫酸钠、双醋酚丁等新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了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发展,建立风险排查长效工作机制,主动发现并消除了食品中添加匹可硫酸钠等新型有毒有害物质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守食品安全底线,确保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
五、下一步工作
根据国家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中违规添加药食同源目录外物质、非法添加药物和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打击力度,于2020年4至12月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专项工作。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取缔一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食品非法添加问题,警示教育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促进相关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鄢小欢,020-3883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