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食生函〔2020〕386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刘洁贞等代表出了“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建立完善我省中小学研学旅行机构管理体系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中小学研学旅游机构提供服务项目涉及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广新、林业、旅游、保监、共青团和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的监管范畴。因此在中小学研学旅游机构亟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中小学研学旅游机构管理问题。在中小学研学旅游机构经营业态尚未完全明确的现状下,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在发展中改善民生,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的要求,主动作为,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体现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提供餐饮服务的公共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中小学研学旅游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中小学研学旅游机构因其服务对象主要为未成年人,因此具有高度的社会关注度和特殊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督促并指导中小学研学旅游机构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并加强对其食品进货索证索票、餐用具清洗消毒、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食品留样等日常监管和检查,对托管机构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多部门联合负责督促主办方、承办方及供应方针对研学旅行活动分别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食品安全防控机制,确保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
三、加大对研学旅行收费问题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处理好投诉举报,维护学生权益。
目前研学旅行收费没列入中小教育代收代支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研学旅行为第三方服务,收费属市场行为,一般收费形式为学生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的方式收费。学校不得借研学旅行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制学生参加研学旅行。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学校此类问题的监管,对学校强制性的研学旅行进行严肃查处。
专此函达。
联系人及电话:刘颖,020-38835527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