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质监函〔2020〕373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刘艳文等代表提出了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部署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4.96万人次,检查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4903户次,检查商品零售场所2.76万个次(其中集贸市场1.32万个次),检查经营户15.58万户次(其中集贸市场经营户11.41万户次),责令整改2323户次(其中集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2061户次),查处案件566宗,查获不合格塑料购物袋34.23万个(其中在集贸市场查获27.28万个),案值金额40.26万元,罚没金额47.22万元。
二是推进农用薄膜、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产品监督抽查。2018年,我局对农用薄膜产品开展了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州、东莞、中山、茂名等4个地市(区)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农用薄膜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产品不合格情况。2019年,我局已安排到生产企业抽查40款塑料购物袋产品。抽样的企业范围包括上一年度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消费者投诉较多或其他职能部门移交的问题企业,舆论与公众关注度高的企业,综合考虑城市、城乡接合部、农村等区域因素以及覆盖大、中、小企业分布。检验项目主要聚焦于“厚度及偏差”“异嗅”“外观”“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经检验,发现3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检出率为7.5%。2018-2019连续两年组织对生产领域一次性发泡餐具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6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产品不合格情况。在流通领域抽检保鲜膜(袋)、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296批次,不合格产品1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6.42%。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监管。组织开展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运用监督抽查数据加强质量比对分析,正确引导消费。加强线上及线下销售领域“三无”产品专项监督检查,促使企业规范与改进产品标签标识问题。
二是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基础上,围绕垃圾分类及处理各环节、各重点,全链条开展标准研制。既要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与标志标准,也要制定垃圾分类相关设施技术标准。既严格遵守标准化法要求控制地方标准数量,又大力支持社会团体和市场主体开展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修订,以市场标准填补政府标准退出的空间,共同完善垃圾分类处理标准体系。
三是加强垃圾分类标准宣贯实施。标准三分制定、七分落实,标准的生命力重在实施。广泛开展垃圾分类标准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推动全社会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让垃圾分类标准深入人心,成为公民的自觉和习惯。积极支持有关城市和单位申报国家级或省级垃圾分类标准化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黎明,020-8707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