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注函〔2020〕351号
省教育厅:
邓静红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教育行政执法的提案》(第2020086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部门职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深化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积极配合开展针对市场主体实施的教育培训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同意邓静红等委员提出的加快我省教育行政执法建议,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权限做好相关工作。
一、做好营利性教育机构登记准入工作,切实优化教育行业企业营商环境
一是严把前置许可准入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严把前置许可准入关,营利性教育机构必须经教育部门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后,才可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营利性教育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二是做好登记服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为包括营利性教育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办事营造便利、高效营商环境。一方面,优化压缩企业开办流程。目前开办企业包括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2019年8月底,全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按照世界银行评价标准,我省开办企业便利度进入全球190个经济体前20名的水平,取得国内、国际比较优势。营利性教育机构在经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手续。另一方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企业优胜劣汰。持续推进开展优化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争取国家授权扩大企业简易注销试点范围。推动出台《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广东省企业注销退出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解决企业退出制度改革中突出问题,实现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
二、开展专项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大力开展查处无证无照专项治理
严格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国家、省有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大力开展查处无证无照专项治理,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截至2019年11月止,今年我省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38231宗,案值1599.22万元,罚没金额6520.51万,引导办照195650户;收到涉及无证无照经营的投诉举报269宗,均已按规定办理或正在办理中。
(二)扎实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公示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落实市场主体公示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经营信息、监管信息和联合惩戒等信息归集与公示,支持市场主体进行自主信息公示,加强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推动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截至2019年12月底,共有73个省直和中直驻粤机构、1441个市级部门以及6310个县(区)级部门向系统报送数据,公示系统公示市场主体1253.31万户,各类企业信息4098.69万条,归集市场监管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690.05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15.6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75.78万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98.61万条。全省2018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6.53%,19个地市年报公示率超过90%。公示系统当前累计浏览次数超过10.2亿次。
(三)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继2018年出台一系列文件指导规范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后,2019年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未来三年目标和11项重点任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日常监管全覆盖。二是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19〕262号),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建立由省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省长作为召集人、包括38个成员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9年10月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三是建设覆盖省、市、县、镇四级监管部门的省级监管工作平台,整合部门资源,实现部门监管数据同步,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大力推动联合惩戒工作深入开展
严格落实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失信主体信用约束制度,积极做好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在市场准入和综合业务审批环节嵌入信用核查功能,限制或禁止失信主体办理企业登记和审批等业务。截至2019年12月,全省有101.6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18.75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限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商事主体申请办理工商业务76077万人次,其中限制办理变更登记40441人次、备案业务35636人次,有效发挥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有效的治理无证无照经营问题。认真学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举措;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查无工作。严格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规范与发展相结合,积极推进查无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强化分类监管,宽严相济。转变“一刀切”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方式,宽严相济,引导规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二是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整合市场监管部门数据资源,完善“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加强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推动各部门全方位、多形式及时归集涉企信息,进一步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应用,为社会公众查询信息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降低市场交易风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三是构建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推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跨部门应用,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各级政府部门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提高企业失信成本,推进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鼓励失信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诚信环境。
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优化检查流程,推进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部门联合协作,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做好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确保检查结果全公开,强化信用约束力度。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华琴,020-3883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