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食生函〔2020〕350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汴生委员(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广东现代食品工业的提案》(第2020068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出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食品安全,启动《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出台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新要求,针对“互联网+食品生产经营”等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部门联合执法、区域协同执法等新模式,建立食品安全科学监管规则,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项配套制度。
二、出手段,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二是开展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印发了2019年乳制品、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工作方案,对乳制品、肉制品等28家高风险食品企业的原辅料验收、生产条件、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生产工艺及物料核算等实施食品安全体系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食品安全深层次问题,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三是强化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推行良好生产经营规范,完善产品召回工作机制,鼓励建立信息化产品追溯体系。四是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工作。省级全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APP已全面投入使用,各地要按要求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考核,本年度完成企业覆盖率95%以上。五是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出标准,开展食品生产提质行动
(一)开展粉丝粉条米面制品专项整治。根据近期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研判,重点开展了粉丝粉条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隐患排查与整顿,坚持全面规范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清查整治规范粉丝粉条、河粉米粉、面制品等粮食加工品、淀粉及其制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强化风险较高的湿米粉类产品整治。对湿米粉类产品实施全环节、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与抽检,加强风险防范宣和规范产品标签标识行动,制订湿米粉类生产单位十必须,张贴、分发到每个企业。对湿米粉类行业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就标准缺失的问题督促省健委加快推进湿米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解决标准缺失与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突出问题,化解产品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检查米面制品、淀粉及其制品生产单位1843家,食品销售者33523家,餐饮服务提供者94525家,责令514家生产单位、6823家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令74家生产单位、20家经营单位停产停业,罚没金额129.18万元,抽检6646批次,不合格食品198批次。同时结合湿米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出台的相关宣贯计划,总结与强化全省湿米粉专项整治成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规范湿米粉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全省湿米粉行业的质量提升。
(二)深入开展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印发《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方案》《2019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各地依据年初设定的方案与计划,组织实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及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乳制品、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国家调整婴幼儿辅助食品镉临时限量值后,我省婴辅企业风险管控措施、制度落实等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实施专业评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乳制品、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互通与提升。
(三)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提质行动。完善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深入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审批服务,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登记数据,压缩登记工作时限。探索推动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化和电子证书管理,逐步实现食品小作坊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优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办理流程,简化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材料。同级行政许可及社会服务事项实现“一门一网”、一窗通办,便利群众办事。规范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印发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的指导意见》(粤市监食生〔2019〕447号),编制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表》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操作指南》,供各地在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中参考使用,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方案(2019-2023年)》,明确了我省在未来五年中,将通过整治、规范、提高和巩固等四个阶段,采取十项工作措施提升全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
(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两项制度的落实。推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信息系统运转评估和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互通和互用。鼓励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食品质量安全审核认证制度,对主要原料和风险指标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推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管理、智能化生产车间、物联网及机器人物流管理系统。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捷 020-38835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