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标准函〔2020〕267号
省应急管理厅:
马於光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广东规范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第2020035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标准化提供技术支撑。因应我省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及充电设施运行安全,相继成立省轻型电动车(GD/TC127)、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GD/TC60)、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GD/TC131)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汇聚全省电动自行车产业及充电设施建设专家人才、加强电动自行车和电池源头管控、强化充电桩规划建设布局、开展行业标准化活动提供技术组织基础和智力支持。
(二)加强标准制修订,完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标准体系。针对广东台风、雷暴等灾害天气多、用电设施事故频发的特点,制定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规程系列地方标准,对户内、户外,城市建筑、停车场等场所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及运行维护全过程进行规范,有效减少灾害带来的影响,产生广泛积极的社会效应。发布实施省地方标准《充电机(桩)标识编码规范》(DB44/T 1762-2015),对充电机(桩)的标识编码原则、编码结构和编码规则进行统一规定。坚持政府标准和市场标准并重的原则,在积极推荐电动自行车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基础上,鼓励支持相关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安全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把广东企业数量优势转化为标准创新优势和产业竞争优势。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电动自行车用智能充电柜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两项团体标准。五羊—本田摩托(广州)公司《电动自行车》、中惠创智(深圳)公司《电动自行车无线充电设备》等30项广东企业标准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
(三)开展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制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电气和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市监质监〔2019〕385号)。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生产和销售领域电气和电动自行车企业40297家,发现问题企业1157家;组织抽查电气和电动自行车产品3630款,发现不合格产品452款;立案635宗,罚没金额4043173元;关闭企业131家;责令电源适配器、移动电源、电动自行车等6类产品136家企业召回缺陷消费品239万件;下架无厂名厂址或无CCC认证标志的电动自行车等产品33种,货值311万元,有效降低了火灾安全风险。
(四)开展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将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省市场监管局年度重点监管目录。2019年,共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省级监督抽查200款,抽样采取在生产企业、线下销售者和线上销售者获得样品,其中生产企业抽样50款,线下销售者抽样120款,线上销售者抽样30款。经检验,发现59家企业经营的67款产品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去年4月正式实施后,我局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专项监督检查,三部门之间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排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和联合打击力度。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8855家,查处违法案件42宗,其中未经认证生产电动自行车案件1宗,销售无CCC认证电动自行车案件3宗,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案件24宗,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案件2宗,罚没金额21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继续发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立项建议,制定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防火设计标准,从源头规范建设标准。进一步以先进标准引领电动自行车产业规范发展,完善充电设施建设、使用及监管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宣贯实施,为人民群众平安幸福、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标准的力量。
(二)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综合治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不合格车辆、电池和充电桩设备流入市场。配合公安部门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和修理场所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拼装等不合格车辆重新流入使用领域。积极配合公安、工信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坚决淘汰不合格车辆,堵截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大电动自行车及充电产品抽查力度。强化充电桩场所建设和充电桩生产厂家的资质认定,加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缺陷产品的认定和处理。对监督抽查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加强后续处理及召回工作。
(四)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充电产品标识标签及“三无”产品专项整治。组织对线上、线下销售领域的“三无”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产品标签标识存在的缺标切实解决产品标识标签等“共性”问题以及“三无”产品等突出问题。
(五)推进“治病”工作与监管无缝衔接。推进“产品医院”对列入“问诊治病”的电动自行车及充电产品生产企业限期完成诊治,督促企业签订承诺书,对于诊治过后企业出现的复发问题,将组织开展重点整治;对于不配合诊治、不愿意负担必要“治病”成本、看不到诊治效果的企业,将按照质量失信记分与评价机制予以处理。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建生,020-3883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