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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0-0033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3-31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1522号代表建议 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注函〔2020〕276号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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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1522号代表建议 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4-01  浏览次数:-

  粤市监注函〔2020〕276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黄惊雷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实现广东教育强省的“幼有所育”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充分肯定人大代表提出的实现广东教育强省的“幼有所育”的建议,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权限做好相关工作。

   一、做好登记准入服务工作

  一是严把前置许可准入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严把前置许可准入关,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必须经教育部门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后,才予以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是做好登记服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为包括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办事营造便利、高效营商环境。一方面,优化压缩企业开办流程。目前开办企业包括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2019年8月底,全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按照世界银行评价标准,我省开办企业便利度进入全球190个经济体前20名的水平,取得国内、国际比较优势。营利性学前教育机构在经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手续。另一方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企业优胜劣汰。持续推进开展优化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争取国家授权扩大企业简易注销试点范围。推动出台《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广东省企业注销退出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解决企业退出制度改革中突出问题,实现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

  二、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管工作

  (一)建立健全监管主体多元化的共治格局。发挥社会组织在学前教育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共治的学前教育治理格局,多元监管主体能够对学前教育组织的各项安全控制水平及时进行衡量,强化学前教育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使得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学前教育食品安全相关的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和社会共治水平。

  (二)加强学前教育部门协同监督管理。一是建立行政管理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推进实现教育、卫健、消防、民政、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形成执法合力,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强化对有供餐学前教育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推行部门联合巡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三是部门联合检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规范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职责范围内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提供餐饮服务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前教育机构,按照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机构法人负责制,保证学前教育机构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学前教育机构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督促并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并加强对其食品进货索证索票、餐用具清洗消毒、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食品留样等日常监管和检查,对学前教育机构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广大幼儿在园的饮食安全。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联系人:邓华琴,联系电话:020-3883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