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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1X/2020-00320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3-30
名称: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8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粤市监竞争函〔20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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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8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3-31  浏览次数:-

  粤市监竞争函〔2020〕262号

省卫生健康委:

  陈景勇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的提案》(第2020068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查处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行为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整治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特别是加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整治,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以整治市场乱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出发点,立足职能、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狠抓办案,着力推进各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年至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270件,罚没4544.57万元。其中,查处虚假宣传行为1391件,罚没2235.63万元。

  2019年1月8日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关于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我局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并取得扎实成效。全省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942宗(市场监管部门1859宗,占95.72%),案值27.0351亿元,罚没1.0906亿元,案件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其中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保健”市场虚假宣传及组织虚假宣传行为案件67宗,案值1.005亿元。

  2019年下半年,我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互联网领域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领域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诋毁、不正当有奖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并取得了预期成效。

  二、严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近年来,我局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以及保健食品、食品宣传疗效等广告违法行为,全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关于印发打击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和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将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纳入年度重点监管内容,指导全省各级广告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发布违法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二是在原“广告联席会议”的基础上,2019年12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广东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总结2019年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情况,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组成、工作规则、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工作制度等,强化了与卫生健康部门间的执法协作。

  三是加大了对报刊、广播电视、印刷品、互联网、APP和自媒体等媒介的广告监测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医疗卫生健康等方面广告违法行为,及时派发相关违法线索。

  四是对监测检查发现涉及人民群众健康方面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以及食品、保健食品等方面的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药品广告案件88件、罚没150.44万元,医疗器械广告案件82件、罚没443.23万元,医疗服务广告案件652件、罚没978.3万元,食品广告案件535件、罚没510.36万元,保健食品广告案件81件、罚没99.07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依法严厉打击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行为,积极构建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华荣,020-38835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