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标准函〔2020〕219号
省教育厅: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创新人才的提案》(第20200159号,下称《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一、《提案》提出“政府职能部门组织优质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开发‘学徒制’标准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标准、导师标准、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评价标准。”《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如有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需求,请及时按有关法定程序、要求向我局提出,我局将依法大力支持。
二、《标准化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我局将根据职能和你厅共同推进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
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从事专门领域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你厅可统筹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和需求,向我局提出成立相关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我局将依法大力支持。
专此函达。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永钊、陈素敏,38835915、3883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