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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10073090351/2025-00083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9-03
名称: 农村自建房违法加建,汤塘镇持续发力推进治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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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违法加建,汤塘镇持续发力推进治理

发布日期:2025-09-03  浏览次数:-

  规划报建3层半的房屋,却私自加盖至4层,安全隐患如“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汤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依法严肃查处一起自建房违法加建案,以“零容忍”态势维护城乡规划秩序。

  位于汤塘镇汤塘村农星小组的冯某自建房,在已通过规划验收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加建。执法人员通过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后,立即约谈当事人,明确告知违法性质及风险,同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口头承诺不再加建并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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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当事人却始终抱有侥幸心理,不但没有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部分,还在周末抢建,以为“只要建好了就不会被拆除了”,这种顶风作案的行为换来的是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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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责令整改期满后,当事人并未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为及时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势头,8月29日,镇执法办联同镇应急办共出动20多人次,组织施工队对该自建房4楼加建部分进行了拆除。在执法人员的现场指挥与安全保障下,拆违工作顺利推进。

  该案例启示,法律红线碰不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在建设前必须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将面临罚款、拆除、没收等严重后果。

  接下来,汤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持续深化违法建设治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实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强化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城乡规划环境。(汤塘镇人民政府  苏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