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佛冈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现将镇政府法定职权范围内应组织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织成《汤塘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一、本听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每年对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进行一次梳理,并及时向镇党政办提出新增或调整听证事项,由镇党政办汇总提请镇班子补充完善目录。
二、未录入本听证目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应当组织听证。本听证目录以外的其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
三、依本目录,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而未履行听证程序的,决策承办单位不得提请镇班子审议。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对听证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须提交镇班子会议审议的特别重大政府行政决策事项
听证目录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需要报告上级政府的重大事项;
(三)关系全镇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四)编制农村工作事业财政预决算和重大资金的安排;
(五)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六)全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保障方案;
(七)须镇政府批准重要的奖惩事项;
(八)编制农村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农村事业有关投资项目;其他涉及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九)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