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胡祖治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清新常〔2021〕11号),2021年3月26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祖治同志为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张国力同志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