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等文件要求,业经十二届第13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列入目录事项按时有序推进。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 行政决策目录 | 序号 | 拟立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 拟印发时间 | 起草单位 | | --- | --- | --- | --- | | 1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 | 2026年3月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2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26年4月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