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府告〔2025〕23号 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加田河河道管理 范围线调整成果的公告 我县于2019年完成加田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2022年完成大风坑坝头电站水和立星石钟水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在后续的河道管理中,加田河河道管理范围成果局限性渐显,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加强加田河水域岸线管控,我县组织开展了加田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局部调整工作,现将加田河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成果的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调整范围:加田河大风坑河段(826乡道桥至中和电站大坝),调整划定河道长度约1.1km。(详见附件对比图) 二、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附件1:加田河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技术报告(报批稿).pdf 附件2:加田河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前后对比图.png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