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关于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认真评审和科学评定,传统技艺“黑糯米酒制作技艺”“炒米饼制作技艺”等6个项目,符合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要求,列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予公布。 各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为弘扬中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名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申报第七批县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代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保护单位 | 备注 | | --- | --- | --- | --- | --- | --- | | 1 | Ⅷ | 传统技艺 | 黑糯米酒制作技艺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馆 | | | 2 | Ⅷ | 传统技艺 | 炒米饼制作技艺 | 永和镇文化服务中心 | | | 3 | Ⅷ | 传统技艺 | “巾子野生茶”炒制技艺 | 永和镇文化服务中心 | | | 4 | Ⅷ | 传统技艺 | 壮族刺绣 | 小三江镇文化服务中心 | | | 5 | Ⅹ | 民俗 | 赛铜锣 | 小三江镇文化服务中心 | | | 6 | Ⅹ | 民俗 | “三月三”壮族歌墟节 | 小三江镇文化服务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