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清财行〔2024〕27号)精神,市财政下达我县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30万元,结合相关单位2024年度项目申报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对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安排,现将资金项目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2日)。 联系人:黄斌海;联系电话:0763—8734686。 邮寄地址:连山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1室。 附件: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计划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