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原文: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